坚持教育优先原则,加大科技文化、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等领域的投入力度,提高国民受教育水平,提升国民全面素养,培养竞争力不断增强的劳动力队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增强出生缺陷预防干预能力,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出生缺陷干预长效机制,实施好妇幼卫生“六免一救助”,积极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高优生健康检查的控制质量和管理水平,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生殖健康咨询的宣传倡导,做好生殖健康咨询师的培训、考试和认证,强化婚育咨询指导,提高育龄妇女的婚育意识,提升生育健康水平。
(四)优化人口结构。
继续深化婚育文明创建活动,坚持社会化宣传与进村入户宣传相结合、舆论环境宣传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切实转变群众婚育观念。推进出生实名登记制度,依法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及溺弃、残害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长效机制,逐步扭转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产业,加快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标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五)引导人口有序迁移。
积极实施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人口政策,充分发挥沿黄经济区的吸纳聚集作用,引导中南部人口超载地区群众自愿、平稳、有序迁移,促进人口科学合理布局。加快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体制创新,深化区内、省际“一盘棋”协作,加快户籍、农村土地、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推进流动人口享有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进程,着力构建“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加强生态移民服务管理,统筹考虑人口发展与产业布局、土地利用、生态建设等方面因素,引导人口有序迁移,使人口分布与经济布局更加协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更加适应,区域发展差距逐步缩小。
(六)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稳定家庭功能,在优生优育、家庭教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险等方面加快建立和完善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政策体系。围绕“文明倡导、健康促进、优生优育、致富发展、奉献社会”5个方面,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建立“经济上帮扶、精神上慰藉、生产上扶持、生活上关怀、医疗上保障、就业上优先”的生育关怀体系,培养一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文明富裕、身心健康、和谐幸福”的家庭。依托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建立社区人口和家庭服务中心。深入开展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继续实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加大对孤儿家庭、老年家庭、残疾家庭、留守家庭以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力度和关怀服务,促进家庭幸福,维护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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