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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三)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规模化计划,运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资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采取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注入等多种方式,每年筛选100个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容量大、成长性好的重点项目给予支持。大力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装备制造、钒钛产业、军民结合和国际科技合作等15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抓好卫星通信、风力发电机组主控系统等1500项自主创新重点项目,力争带动实现产值12000亿元以上。(科技厅、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国防科工办)

  (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实施战略性新兴产品培育计划,重点打造在技术上有重大突破、产业上有重大需求、能迅速形成市场竞争力的重大关键产品、重点产品和区域特色产品,力争培育战略性新兴产品超过1000个,打造销售收入突破10亿元重点产品100个,壮大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龙头企业10户。大力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应用示范工程,重点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等产业,力争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突破10000亿元。(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省质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国防科工办)

  (五)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推进成都高新区、绵阳高新区、自贡高新区等国家级高新区建设,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积极推动新设和认定一批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力争2015年末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达到10个以上。健全高新技术产业孵化机制,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地)、产业集群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科研成果中试研究与开发基地。规划建设天府新区创新科技园。(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

  (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品培育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资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助资金、专利实施与促进资金和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要制定具体办法,给予重点支持,优先安排。加大对自主转化、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政府推广等不同科技成果转化方式的支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知识产权局、科技厅、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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