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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十二五”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十二五”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府办函〔2012〕10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十二五”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深圳市“十二五”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十二五”期间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深圳质量”为标杆,以实施“十二五”规划为纲领,以建设生态、循环、可持续的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处理系统为宗旨,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大力推进垃圾减量和分类,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构建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利用运行机制,倡导清洁、低碳、文明的生活方式,实现市民文明素质大发展、大飞跃,促进城市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二、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原则。

  循序渐进,由易至难。分类类别宜由简到繁,由粗到细。现阶段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俗称“湿垃圾”)、有害垃圾(社会危险废物)和其他垃圾(俗称“干垃圾”)等,远期根据实施效果进一步细化垃圾分类类别。

  以点带面,逐步推广。选择机关、学校、居民小区、餐馆等单位进行垃圾分类示范工作,取得经验后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实施。

  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厨余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作为工作重点,以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建设作为关键环节。

  条块结合,协同推进。坚持统一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区和街道属地管理、综合协调和分工协作运行机制,共同推进垃圾减量分类工作。

  宣传引导,公众参与。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市民对垃圾减量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率。

  完善机制,注重长效。充分运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资金保障等手段,建立和完善促进垃圾减量分类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大力开展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引导市民养成爱护环境、勤俭节约、物尽其用、减少废弃的文明生活习惯,促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全力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运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垃圾减量分类标准和评价考核体系。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人均垃圾产生量“零增长”,原生混合垃圾“零填埋”,有效解决填埋场的臭气问题;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5%,常住居民参与率不低于60%,资源回收率达30%,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率达4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力争达100%,有害垃圾安全处理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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