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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在我省技工学校优秀毕业生中招收本、专科生的通知

  2.报名办法:
  (1)如果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要求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信息采集,考生必须先参加普通高考信息采集,信息采集结束后持考生号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指定的报名点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2)2011年报名采用计算机报名和手工报名相结合的办法。考生须持户口册原件、本人身份证、技工学校毕业证、同一底版的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6张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设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填写《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1年单独招生报名登记表》,同时说明操作技能水平情况(持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须于2011年6月10日前通过本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本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批准报名,学校招生办公室复审合格后核发准考证(具体过程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报名工作流程)。
  符合加分政策的参赛获奖者须将获奖证书原件、报考四年制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于6月10日前寄往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3.志愿填报:
  考生应在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同时填报志愿,要按照填表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在填报本科志愿时可顺序填报)。填报后不得更改。
  4.理论课考试费:150元。
  5.操作技能鉴定费:依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鉴定收费标准收取。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主要看考生本人的表现。考生所在单位必须严肃、认真、如实地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等方面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若考生直系亲属(指父母或抚养者)或主要社会关系(指与考生政治思想、经济上有直接联系者)有重大问题,应附证明材料。

  六、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2003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工作须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所有考生必须进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须进一步明确诊断。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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