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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免收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免收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穗价〔2012〕140号)
市交委、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路桥收费单位: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通行收费路桥缴交车辆通行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5〕591号)的规定,现就我市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通行收费路桥缴费问题通知如下:
我市收费路桥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中不包含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各路桥收费单位均不得套用任何车型对手续完备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收取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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