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统计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2012修订)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处罚种类和幅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自由裁量的细化、量化标准

  1. 统计违法差错比例在30%以下的,对个体工商户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以下几种情形予以处罚:统计违法差错数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统计违法差错数额在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统计违法差错数额超过5000万元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2. 统计违法差错比例在30%以上50%以下的,对个体工商户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以下几种情形予以处罚:统计违法差错数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统计违法差错数额在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统计违法差错数额超过5000万元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警告,可以并处8000以上15000元以下罚款。

  3. 统计违法差错比例在50%以上70%以下的,对个体工商户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以下几种情形予以处罚:统计违法差错数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统计违法差错数额在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警告,可以并处8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款;统计违法差错数额超过5000万元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以上25000元以下罚款。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