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执法整治、集中打击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闵行开发区、大中型企业要在第一阶段全面排查治理基础上,梳理出问题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按一案一表要求填写《闵行区问题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情况表》(附件2)报相关职能部门,并抄送区安委办备案。各职能部门要全面梳理汇总街镇、莘庄工业区、闵行开发区、大中型企业上报的问题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科室,组织力量进行专项整治,并将整治情况报区安委办。
各职能部门于8月1日将《闵行区非法违法行为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3)及整治情况报区安委办。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区政府将于8月份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及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闵行开发区、大中型企业及各职能部门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9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区安委办。区安委办将全面总结全区“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并上报市安委办。同时各单位要做好国务院安委办及市安委办对“打非治违”行动的督查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清醒认识我区面临的严峻安全生产形势及“打非治违”工作存在的打击难度大、整治任务艰巨、工作责任重大等现实问题,全力以赴扎实推进这次专项行动,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加强对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安委会副主任金士华任组长,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区安委会副主任吴培根,副区长、区安委会副主任于勇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安监局局长、区安委办常务副主任陈振华任办公室主任,区安委办各位副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和区相关职能部门也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密切配合,条块联动
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主体作用,深入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突击检查、现场执法、跟踪督查等行动,形成强大声势,促进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闵行开发区、大中型企业要切实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把村作业“打非治违”工作的着眼点和立足点,动员部署到村,方案制定到村,监督检查到村,四个“一律”要求落实到村。条条配合,条块协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占用街镇土地、房屋资源的,由所在街镇、工业区负责牵头整治;涉及专业行业的非法违法行为,主要由职能部门负责或牵头打击(如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对打击难度较大、行为较严重、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负有主要监管责任的部门牵头,其他职能部门及街镇配合,实施联合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