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厂房、场所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场所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
13、企业负责人、安全干部未经相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持证上岗的;
14、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交通运输。营运车辆驾驶人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未安装GPS的;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渣土运输车无资质、非法违法超载的。
2、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房屋拆除工程未取得安全许可证,无资质承揽拆除工程的。
3、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及礼花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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