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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闵行区工业用地公开出让暂行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强化项目效益后评估工作

  区经委负责推进项目落地及达产后的效益评估工作,按照“谁认定、谁监管”的原则,由各部门依据项目评审以及出让征询回复确定的内容进行后续效益等监管评估。对违反者予以处罚,建立诚信档案,并定期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公布通告。具备日常监管条件的单位应注重发挥日常监管的作用。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对工业用地分割转让按市有关文件进行严格控制。

  区工商分局负责产业用地股权转让审核,在未达到规定开发标准量、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之前不得批准股权转让。在营业执照发放、年检时予以监管。

  区税务分局负责将合同约定的税收指标在地块投产后进行统计,并反馈区经委便于开展后评估。

  五、工作程序

  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按照下列程序执行(不超过94个工作日):

  (一)园区或相关镇政府按区经委制定的产业规划与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规划指标进行招商,初步确定意向地块,并要求项目单位编报“两图一表”。在完成前期基础性开发工作后,由园区或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向区规划土地局申请工业用地出让,并同步负责向区经委申请项目预审。园区同步组织开展规划测绘、划定河道蓝线和道路红线、出入口审批等等相关工作后,区规划土地局牵头组织区绿化市容局、区交警支队、区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根据控规及相关审批要求对“两图”进行预审,提出指导修改意见。

  (二)区规划土地局对达到出让条件的地块启动出让征询,征询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等部门(3个工作日)。

  (三)区经委收到区规划土地局征询单后,启动“三委两局”评审程序,确定产业定位,对意向人填报并经园区确认的“一表”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区规划土地局对“两图”明确指导意见,如需调整的,由园区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好的“两图”报区规划土地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规划土地局回复地块出让要求(10个工作日)。

  (四)区规划土地局收到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回复意见后启动第二批部门出让征询,第一批回复意见及“两图一表”附后(3个工作日)。同时,区规划土地局组织完成土地勘测定界(5个工作日)。

  (五)相关部门收到征询后进行回复(10个工作日,期间同步由园区或区土地储备中心提出申请,区规划土地局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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