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制教育
开展法制教育专题巡讲,组织法制教育志愿宣讲团进入区看守所、区拘留所,为被监管来沪青少年提供《
刑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牵头:区青年事务局,配合: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二)思想引导
在所内建立阳光心理咨询室,对被监管来沪青少年开展心理咨询和分析,帮助他们认识自我,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建立积极的人生态度和发展目标。(牵头:区综治办,配合: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青年事务局)
(三)技能培训
通过所内技能培训班,在区看守所、区拘留所中组织符合条件的被监管来沪青少年参与职业技能学习,通过社工帮教,为他们建立正确的职业发展观,帮助他们加强就业能力,获得出所回归社会的技能保障。(牵头:区综治办,配合: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青年事务局)
四、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筹备启动阶段(3月上旬至4月上旬)
根据区看守所、区拘留所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所内技能培训班、法制教育专题巡讲、阳光心理咨询室等工作的落实安排。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4月上旬至11月上旬)
4月下旬至6月下旬 开展法制教育专题巡讲
4月下旬至11月上旬 开展阳光心理咨询室活动
6月上旬至 8月中旬 开办所内技能培训班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11月)
完成实事项目成效评估调研,开展“共享阳光艺术团”汇报演出暨实事项目总结大会,全面迎接实事项目的总结考核。
附件4:
“闵行区万名来沪青少年关爱发展行动计划”实事项目进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开始时间
| 完成时间
|
1
| 新芽护航项目
| “成长1+1”闵行区青少年手拉手系列活动
| 区教育局
| 区青年事务局
| 3月中旬
| 11月上旬
|
2
| 建立“共享阳光艺术团”
| 区教育局
| 区文广影视局、区青年事务局
| 4月上旬
| 6月中旬
|
3
| 安全自护进校园“四个一”建设
| 区司法局
| 区教育局、区青年事务局
| 4月上旬
| 7月上旬
|
4
| “蒲公英”成长剧场
| 区青年事务局
| 区教育局
| 4月中旬
| 11月上旬
|
5
| 培育民办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小学教师社团
| 区教育局
| 区青年事务局
| 5月上旬
| 6月下旬
|
6
| 关爱发展课程进校园
| 区教育局
| 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区青年事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 7月下旬
| 11月上旬
|
7
| 青苗导航项目
| 成立法制教育志愿宣讲团
| 区司法局
| 区公安分局、区青年事务局、
区法院、区检察院
| 3月上旬
| 4月上旬
|
8
| 法律维权服务
| 区司法局
| 区青年事务局
| 3月上旬
| 10月下旬
|
9
| 青年读书活动
| 区青年事务局
| 区司法局、区文广影视局
| 3月上旬
| 10月下旬
|
10
| 培育来沪青年文化社团
| 区青年事务局
| 区文广影视局
| 4月上旬
| 10月下旬
|
11
| 文艺巡演
| 区青年事务局
| 区司法局、区文广影视局
| 4月上旬
| 11月上旬
|
12
| 法制教育专题巡讲
| 区青年事务局
| 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区法院、区检察院
| 4月中旬
| 6月下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