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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本区“十二五”期间推进村内桥梁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九、其他事项
  项目建成以后管理及养护主体不变。
  区政府2012年重点工作中的8座农水桥改造参照本意见,工程费用(不包括前期征地动拆迁费)由区、镇按50:50比例承担。

  附件:
  闵行区“十二五”期间农村桥梁改造情况表

序号

村内桥梁改造数量

(座)

农水桥改造数量(座)

1

浦江镇

55

4

2

吴泾镇

4

 

3

马桥镇

13

 

4

颛桥镇

2

 

5

梅陇镇

2

 

6

七宝镇

1

 

7

华漕镇

19

4

小计

96

8

合计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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