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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2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宣传科学育儿知识,纠正“小学化”倾向

  广泛传播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提升广大家长的育儿信心和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违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三、宣传时间

  集中宣传时间:2012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各市县可根据工作需要延长宣传时间。

  四、领导小组

  省教育厅成立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包括:

  组 长:廖清林

  副组长:曾维陆、黎当贤、王孝云、韩忠泽、林明居、方鸣、苏文、陈夫义、陈东云

  成 员:狄有根、韩小雨、任逸根、赵克、刘晓鸿、许辉东、何江锋、林紫芳、吴海虹、文兴国。

  五、活动安排及形式

  (一)准备阶段(5月20日-5月26日)

  省教育厅成立学前教育宣传活动月领导小组,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下发宣传月活动通知和要求;各市县教育(教科)局成立相应的宣传活动月领导小组,按照省教育厅宣传活动月活动方案准备宣传材料。

  (二)实施阶段(5月27日-6月20日)

  1.省教育厅印发《学前教育文件汇编》,组织开展1次大型宣传活动。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至少要组织开展1次大型室外宣传活动,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通过印发宣传册、宣传单、现场解答群众问题等方式宣传国家、省、市县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2.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和省有关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开展1-2次各市县(区)教育局管理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班。

  3.认真解读《海南省幼儿园评估标准》,通过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园本教研等方式,促使学前教育管理人员、园长、教师深刻理解我省规范办园、科学保教以及幼儿园办园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增强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各幼儿园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活动月活动。在宣传月期间各幼儿园要利用园本教研等形式,采取撰写学习笔记、集体交流、专家解读等方式,组织全园教师集中学习学前教育相关政策。

  5.宣传活动月期间,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1次本辖区内的幼儿园游戏观摩活动;组织开展本辖区科学保教论文评选等活动。各幼儿园要至少组织2次以上游戏活动开放日;至少组织1次全园家长开放日;至少召开1次全园家长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重点宣传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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