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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广州市新闻、广电工程、播音、影视艺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4、所有复印件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上审核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

  5、“年度考核”若考核年限超过5年的只提交最近5年的考核结果。

  6、“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领导,并非部门领导。

  五、评审费的标准及缴交

  评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人事厅《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评审费高级580元,中级450元,初级280元;初次认定费280元;答辩费140元,论著鉴定费200元。评审费由报送单位持我局开具的《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有关银行办理缴款手续,并将缴费凭证交我局职称办公室验证。

  六、相关表格的查阅、下载

  1、新闻、广电工程、播音、影视艺术各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可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职称”频道(http://www.hrssgz.gov.cn/gzzc/)查阅。

  2、除须通过广州人事信息网的“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填报材料,其他送省评委会的申报人员还须从省人社厅网站下载中心(www.gdrst.gov.cn)下载2009年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用表,并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送单位审核和公示。

  附件:1.关于做好2012年广播影视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略)
  2.破格评审推荐审批表

  附件2:
  破格评审推荐审批表

姓名

 

工作单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何时何院校何专业毕业

 

现专业技术资格及资格评定时间

 

申报何专业及专业技术资格

 

(由所在单位填写)

破格推荐理由

申报人虽不具备《         资格条件》 条规定的    条件。但认为符合资格条件第    条的         项规定的条件,现申请破格评审,理由申述如下,请予审查。

 

 

 

(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审 批 部 门 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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