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照继续教育条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原件,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中相应粘贴页上,同时填入《评审表》继续教育栏目内。
3、提交任职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各一式1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证后交复印件),并将《年度考核登记表》的考核结果填入《评审表》内相应的栏目。
4、对照粤人发〔2003〕178号文和粤人发〔2005〕177号文对学历、资历条件的要求,提交学历(学位)证书、非学历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证后交复印件)各一式1份,贴在《证书、证明材料》中相应粘贴页上,并由所在单位核对原件后加盖公章;申报评审高级的,须附上现有资格证书的原件;申报中级和初级提交的大中专学历证书上若无教育部统一证书编号的和部队院校所发的毕业证书,须同时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书。
5、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1份,现工作单位缴交今年度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即申报人来粤后缴费历史明细表,内容包括个人编号、姓名、证件号码、现工作单位名称、在每个单位缴交社保的缴费情况等信息),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复印件一律无效,贴在《证书、证明材料》“其他证明、证书”处。
6、按照所申报专业资格条件规定的著作、论文数量,提交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申报报纸新闻专业高、中级资格的人员须提交新闻代表作品5篇(原件),申报初级免论文。
7、《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用A4纸单面打印,重点总结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字数不少于2000字。
8、提交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贴在《贴资格证相片页》上。
9、《送评材料目录单》1份,贴在送审材料袋上。
10、送审材料一律由最后审核部门审验盖章后密封(加封条和骑缝章)后送我局职称办,未按要求加封的或封签有损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人按规定一次性提交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之后一般不再调整和补充材料。
2、申报人在录入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注释,严格按照要求准确、规范填写专业名称和其他各项信息。
3、评审材料要装在不易破损的档案袋或完整的档案盒,档案袋或档案盒正面左上角须填写主管部门单位名称,档案盒的底部需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申报专业,密封后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