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2011年度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情况的通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2011年度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情况的通报
(冀卫医〔2012〕34号)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

  “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以下简称“白内障信息系统”)自2009年7月1日启用以来,为卫生行政部门全面掌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和防盲治盲工作情况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1年底,全省共有301所医疗机构在“白内障信息系统”注册,共上报白内障复明手术123597例。其中,2011年报送白内障复明手术50566例,全省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CSR)为719。上报手术例数最多的3个设区市为石家庄、保定和唐山,CSR最高的3个设区市是石家庄、邢台和唐山(各市CSR排名和具体报送例数见附件1)。

  “白内障信息系统”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全面掌握辖区内白内障复明手术情况、提高我省CSR的有效手段。按要求上报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是每一个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的医疗机构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截至目前,绝大多数开展白内障手术的医疗机构能够及时报送白内障手术信息,但也存在个别医疗机构上报手术例数为“0” 、上报手术例数与实际开展手术例数严重不符、报送数据不及时等问题,特别是部分三级综合医院至今未在“白内障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名单见附件4)。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大型公立医院信息报送的督促管理,并对辖区内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送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CSR排名靠后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和未按照要求报送信息的医疗机构予以批评。各级各类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用“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的通知》(冀卫医〔2009〕85号)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未按要求报送的医疗机构要于2012年4月30日前完成信息补报工作。

  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将把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送情况作为评价医疗机构眼科建设和防盲工作的重要指标,并将作为医院评审、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的重要依据。对未按要求报送的医疗机构,将取消其参加与眼科能力建设、防盲治盲等工作相关的评优评先资格,暂停医院评审、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工作。请各设区市卫生局要认真核对已注册但上报手术例数为0的医疗机构(见附件3)资质,将不具备白内障复明手术能力的医疗机构名单于2012年4月30日前报省卫生厅医政处,我厅将在“白内障信息系统”内予以删除。

  附件:1.2011年各地CSR排名和报送白内障复明手术例数(按CSR由高至低排名)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