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报两个系列不同专业技术资格,按原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转换后申报评审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达到规定的年限,并提交反映现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业绩,同时把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用原岗位的业绩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
(五)对申报两个资格、转系列评审、破格评审、委托评审等情况,一律实行评前审核。申报人所有书面、电子申报材料须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方可送我评委会。
(六)有关广东省社会科学系列评审条件、省市2012年度评审通知详情请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职称”频道“资格条件”、“评审通知”栏目查询(网址:http://www.hrssgz.gov.cn/gzzc/zgtj/)。本通知未能涵盖的有关内容,按省市2012年度评审通知要求执行。
三、受理申报要求
(一)今年职称的申报评审工作继续采用网上申报。申报人请自行登录中国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职称”频道“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
凡送审的申报材料,一律要求弥封,并加盖骑缝章,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否则,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不予受理。
(二)申报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评审高、中级的请下载申报评审表(一)至(九)表,按要求填写并办理有关手续。其中申报评审表(二)《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第5-10页即获现资格以来获奖情况、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主要论文、著作或专项技术分析报告等内容,每份加注姓名后自行复印20份装订好一并提交。
2、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能力的代表作(已出版的著作、论文)两种,每种两份。
3、代表作专家鉴定表2种,每种2份(须填由申请人填写的一页),鉴定表可在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下载区下载(网址:http://www.gzass.gd.cn)。
4、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通知书、继续教育证明的原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