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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省畜牧局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促进农业源减排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省畜牧局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促进农业源减排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2〕3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环保厅、省畜牧局《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促进农业源减排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促进农业源减排的实施意见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农业源减排纳入污染减排考核体系,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成为污染减排工作的重点。为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全省“十二五”农业源减排任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加大投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我省是畜牧业大省,畜牧业产值和主要畜禽品种饲养量居全国前列。“十二五”期间,我省畜禽养殖量还将不断增长,污染物产生量也将大幅增加,随之产生的环境压力将日益增加。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畜禽养殖业减排的艰巨性和重要性,坚持科学发展,在促进畜禽养殖业发展的同时,充分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和土地吸纳能力,合理布局,力争做到种养平衡。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有条件的地区要设立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加快污染治理进度。积极转变畜禽养殖业增长方式、促进废弃物综合利用,力争实现国务院对我省“十二五”污染物总量减排中畜禽养殖业必须减排化学需氧量9%、氨氮11%以上(以“十一五”末为基数)的目标。
  二、科学规划,综合利用,提高畜禽养殖发展水平
  各市要按照《畜牧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做好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划定养殖区域。要通过政策激励、资金扶持、技术指导等措施,积极引导散养农户、中小养殖户向规模化养殖发展。在环境容量允许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建设产能大、标准高、废弃物治理设施配套的现代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不断提高畜禽养殖业发展水平。大力推进生物发酵床等生态养殖方式,推广干清粪等实用技术。因地制宜开展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积极推进粪便防渗堆积发酵生产农家肥、加工有机肥、大中型畜禽粪便生产沼气等项目,实现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不断提高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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