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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2012年防汛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2012年防汛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豫交文〔2012〕32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更好的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防汛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进一步做好2012年防汛工作,省厅结合交通运输系统防汛任务和职责,制定了《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2012年防汛工作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2012年防汛工作指导意见

  为切实做好2012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救灾工作,保证安全畅通,有效控制和解除险情,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省政府防汛工作指示,结合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制定2012年防汛工作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意识,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发生险情时能够快速处置,全面履行行业职责。
  二、主要工作
  (一)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各级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形成省、市、县三级和交通运输骨干企业的防汛工作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职责,畅通信息渠道。
  (二)完善防汛工作机制。全面建立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责的防汛工作责任体系,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分析形势;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协作,建立信息沟通协调和预测预警机制,及时向系统内发布相关防汛信息。
  (三)修订防汛预案和抢险方案。要根据防汛工作实际和预案演练积累的经验,结合本级政府防汛主管部门制订的预案和本单位防汛任务、职责,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汛预案和抢险方案,增强预案的操作性、实用性,并适时进行演练。
  (四)加强队伍建设。要根据本单位承担的防汛任务,成立道路、桥梁、隧道抢险、车辆运输、机械抢险、后勤保障等防汛抢险骨干队伍。加强对防汛抢险队伍抢险知识和能力的培训。
  (五)做好防汛物资储备。按照标准补足配齐防汛物资,并对防汛物资登记造册、专库存放、专人保管。要与相关企业建立防汛物资代储代存和临时征用的机制,提高防汛物资保障社会化程度。要组织人员,对已有的防汛器材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对防汛重点部位,特别是路桥、路基、场站及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根治的隐患,要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严密监控,隐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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