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卫群组〔2012〕1号)
各市卫生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卫生系统群众工作,促进全省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河北省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民生工程组织实施的通知》(冀群组发〔2011〕1号)要求,制定了《2012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各市卫生局和省直医疗卫生单位也要制定、公示各自的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并以此为切入点,认真履诺践诺,把实施民生工程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完善实施和管理机制,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塑造卫生行业良好形象。
各市卫生局和省直医疗卫生单位2012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请于3月24日前书面报厅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稿同时传至wsqzgz@hebwst.gov.cn。
联系人:李世珍、李佳勋
联系电话:0311-85989832
二O一二年三月七日
附件:
河北省卫生厅2012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卫生系统群众工作,促进全省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河北省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认真做好2012年民生工程组织实施的通知》(冀群组发〔2011〕1号)的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让卫生改革与发展成果更快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全省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最迫切的健康需求,让人民群众直接受益。
(二)与深入开展“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巩固医改三年来实施民生工程的成果和政策措施,不断推进利民惠民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按照“把想干的事看准,把看准的事干成,把干成的事做精”的要求, 与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紧密结合,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巩固”、“三提高”、“三突破”思路同步推进,把各项民生实事好事办好、实事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