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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市政府领导帮包重点外来投资项目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市政府领导帮包重点外来投资项目的通知
(枣政办发[2012]44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切实做好对重点外来投资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市政府决定实行市政府领导帮包重点外来投资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按照“领导负责、部门参与、属地承办、一抓到底”的原则,对投资额度大、技术含量高、带动作用强、发展前景好的外来投资项目进行分工帮包落实,由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联系、协调和督导,市相关部门单位全程参与,项目所在地区(市)政府(管委会)直接承办,确保每个项目落到实处。

  二、项目选定

  纳入市政府领导帮包的重点外来投资项目包括: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世界500强投资项目;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内资工业项目、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项目。每年由区(市)提报项目,市招商局负责筛选,报市政府确定。

  三、责任落实

  每年初,由市招商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提出市政府领导帮包的重点外来投资项目建议,内容包括项目的月、季进度要求和全年目标要求,以及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的分工安排,提交市政府研究决定,并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对境内外重大招商活动新签约的重点外来投资项目,于签约活动举办后1个月内明确负责帮包的市政府领导。

  四、工作要求

  (一)市政府领导至少每季度到帮包项目现场办公或集中调度一次,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二)每个项目要确定一个牵头部门和一名联络员。牵头部门负责协助市政府领导抓好重点外来投资项目的日常跟踪调度和工作协调;联络员负责于每季度初将上季度解决的问题和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经市招商局汇总后报市政府相关领导。

  (三)各区(市)、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认真落实好市政府领导对项目建设的工作要求。对确实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做出具体说明,由市政府领导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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