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闻出版局人事处关于做好2012年出版专业高级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粤新出人〔2012〕23号)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珠海市文体旅游局、顺德区文体旅游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2012年出版专业高级资格评审材料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19号)精神,结合我省出版专业资格条件及评审工作的要求,现就报送2012年出版专业高级资格评审材料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送评审材料的时间
我省2012年出版专业编审、副编审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8月16日至9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接收材料部门:广东省新闻出版局人事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水荫路11号1620室;电话:020-37602531。
二、申报条件要求
今年出版专业高级资格的申报条件,原则上仍按我省2000年颁布的《
广东省出版专业编审资格条件》、《
广东省出版专业副编审资格条件》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其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学 历(学位)证等,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博士学位获得者按粤人发[2003]178号文件规定直接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具备相应专业高级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著等条件必须是获得博士学位后做出的方为有效。
(一)计算机能力条件
1、按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6号)文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地级以上市单位工作的人员,须取得5个模块的合格证书;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须取得4个模块的合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的数量提供的全国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书,必须是人社部(原人事部)规定的14类中不同类别的模块合格证,同一类别的两个及以上合格证按一个模块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