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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冀卫疾控〔2012〕8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2年3月24日是第17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主题是:“你我共同参与,消除结核危害”。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12〕136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宣传活动,省卫生厅确定今年的宣传副主题是“关注中学生,远离结核病”,决定从3月19日至3月24日开展防治结核病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围绕宣传主题和我省副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明确具体的宣传周活动计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扎扎实实地开展好“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系列宣传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协作,以中学生为重点,开展“四个一”宣传活动,即组织一场学校结核病防治政策和知识讲座、举办一次大型宣传活动、每个中学设一个专栏张贴系列宣传海报、每个中学生人手一本结核病防治小册子。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的重要作用,宣传国家惠民政策、结核病的危害、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等,营造全社会参与结核病防治的良好氛围。

  三、各地要积极配合做好国家的相关宣传活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于3月24日前开通结核病防治官方微博,并安排专人值守,每天至少更新2条微博。各地要按照卫生部《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方案》要求,开展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各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活动联络员,负责本级活动,务于2012年3月9日前以市为单位,以电子版形式向省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所报送本市各级联络员名单(含各级结防机构通讯地址、电话、官方网页地址)。省级汇总后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各地要在2012年4月10日前,将“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活动总结和汇总表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所(联系电话:0311-8657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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