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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信息化重大工程推进方案》的通知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目前省级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投入试运行。下一阶段,在完善省级整合工程的同时,加快推进各省辖市级信息资源整合。
  2.推进方法
  本工程遵循统一标准,整合现有信息平台(系统),覆盖厅直各单位、各省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省交通系统形成一个上下互通、左右关联的有机整体。由厅牵头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分三批开展,到“十二五”末初步完成全省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其中到2013年底要完成6个省辖市的资源整合工作。
  批次主要考虑:(1)基础性:先行选择信息化基础设施、条件好的省辖市;
  (2)示范性:先行选择积极性高、行动迅速、能发挥整合实效的,社会影响力较大的省辖市;
  (3)区位性:处在我省交通主干线的,对公众出行有重要影响的省辖市。
  3.成立工作推进组
  工作推进组
  组 长:霍金花   副厅长
  副组长:宋华东   厅科技处处长
  李松涛   通信中心主任
  成 员:厅规划处、财务处、科技处、厅通信中心、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有关人员
  (二)“城市智能交通”试点工程
  1.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是“十二五”期交通运输部三项重点领域示范试点工程之一。针对城市交通以客运为主、分时段拥堵、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汇聚等特点,我省“城市智能交通”建设重点是:开展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建设,在省辖市级城市推广应用。开展城市公交与轨道交通智能调度与管理、动态停车诱导智能化系统、公众出行服务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的试点工程建设。
  2.推进方法
  本工程以各省辖市城市交通需求为导向,分批建设“城市智能交通”体系。根据我省城市交通发展实际,选择郑州、新乡作为示范城市先行建设,在2013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待建设完成后,省厅及时总结经验,分两批推广至全省18个省辖市。
  省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工可报告、初步设计编制,报厅规划处审批,并明确省补助资金额度。对已批复的工程,原则上不得变更或调整,确需变更或调整的,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
  在项目具体建设中,由各省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部颁布的各信息化规范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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