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应急预案的通知(2012)


  2、副总指挥及职责

  副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体昌,市民政局局长王春明

  主要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3、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各县区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和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主要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精心准备,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有关的各种具体工作。

  4、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及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各县区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和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办公室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兼任。

  主要职责:负责调研分析相应的数据和信息情报报送,提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参考意见和具体措施报指挥部;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及各种规范性文件;负责殡仪馆、公墓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负责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公共事件,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总结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教训;负责对外宣传报道等项工作。

  5、指挥部职能部门及各县(市)区工作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清明祭祀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利用清明节之际进行殡葬改革和文明祭祀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提醒和引导广大市民避开祭祀高峰,确保安全出行祭祀;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新闻发布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召开全市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安全应急工作协调会议;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解决清明接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市民政局:负责对殡葬服务场所安全接待工作的监督指导;做好各公墓、殡仪馆的安全防范制度落实;督促各公墓、殡仪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负责在安全防范、交通疏导、规范服务、引导群众开展文明祭祀活动等方面,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协助市委宣传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协助工商部门查处销售非法丧葬用品;协助城管部门制止沿街撒纸钱现象;负责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