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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验收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验收工作的通知
(冀卫疾控〔2012〕7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精神卫生中心,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口腔医院:

  根据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卫疾控〔2011〕30号)要求,省卫生厅将于2012年6月对各市申报的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进行考核验收。

  各设区市卫生局要严格按照河北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初评工作。初评达到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标准的县(市、区),要于2012年5月31日前向省卫生厅提出验收申请(纸质版和电子版-lixin@hebwst.gov.cn和zhujunqing@hebwst.gov.cn)。

  二O一二年三月六日

  附件:
  河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申报材料说明

  1.上报材料的内容以《河北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规定的考核内容为准。
  2.上报材料须包括以下四份文件(含纸质和电子版):
  (1)《河北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申报表》(附录1)
  (2)《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自评表》(附录2)
  (3)《示范区工作报告》
  (4)《示范区社区诊断报告》(单行本)
  3.《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自评表》由市级考评组填写。
  4.《示范区工作报告》需装订成册,正文内容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1.5倍行距,双面印刷。报告原则上不超过100页。
  5.《示范区工作报告》须包括以下6部分内容:
  (1)封面。包括报告单位、报告日期、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参见附录3)。
  (2)目录。限2级目录。
  (3)摘要。简要总结示范区工作,1000字以内。
  (4)正文。根据《实施方案》工作内容和要求,上报材料须按照保障措施、社区诊断、监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患者管理等7大项、24个类别内容逐项总结和上报。
  每部分包括:该项工作简要小结、主要结果和表格填写、以及附件清单(参见附录4)。
  为精简上报材料篇幅,各部分工作涉及的相关文件、工作计划/方案、工作报告、会议纪要/简讯、调查方案、数据库等,除特别要求以外,均仅需以附件清单的形式上报文件名称的全称(包括机构、日期),如“××××××会议纪要(卫生局,2011年2月)”。要求附件清单所列所有文件的名称应与原件相同,并注明出处,以备现场考评时抽查。
  (5)特色与体会:提炼突出本示范区创建中的具有特色、亮点或着力重点建设的工作内容;同时小结示范区创建工作过程中的优势和不足,分析原因;并就目前工作难点和关键环节,提出解决办法和下一步工作与思路。限2000字。
  (6)附示范区图片。按照示范区工作的7大项、24个类别,提供相关工作图片资料,可包括重要文件原件首页、现场工作和活动照片、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和影音资料等,要求提供的所有图片资料标注图片说明(如图片来源、名称、活动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每类别不超过3张图片。

  附录1
  河北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申报表

  示范区名称:                   
  申报单位:        设区市卫生厅(局)
  申报日期:      

  河北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申报表

市级联系人

单位名称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示范区联系人

单位名称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示 范 区 基 本 情 况

(包括示范区社会经济状况、人口统计学资料、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等背景资料)

示 范 区 工 作 创 建 情 况

 

市 级 自 评 结 果

 

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录2: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自评表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月   日
  考评组长:

大类

项目

考评指标要求

评分标准

基本分

附加分

备注

自评分

一、

保障

措施

(250

分)

(一)组织

保障

(1)由示范区所在地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区工作。

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20分,卫生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10分。

20

 

*核心指标1

 

(2)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落实各部门解决慢性病防控措施。

满足要求得15分。

15

   

(3)建立卫生、广电、体育、财政、民政、教育、文化等多部门工作协调制度,各部门有明确职责及履行情况记录,设有联络员。

多部门合作达到2-4家10分,5家及以上20分。

20

 

*核心指标2

 

(4)示范区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4次联络员会议,协调并解决慢性病防治重点问题。

满足要求得15分,联络员会议不足4次不得分。

15

   

(5)有专家技术组指导示范区工作计划及工作记录。

满足要求得10分。

10

   

(二)经费

保障

(1)示范区所在地政府按照中央投入提供配套项目经费。

地方提供配套得20分,不提供配套经费不得分。地方和中央配套比例在1:1和2:1之间(含1:1)附加10分,2:1及以上附加20分。

20

20分

*核心指标3

 

(2)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经费达到业务总经费的10%及以上。

无慢性病经费不得分,10%以下每减少1%扣2分。

20

 

*核心指标4

 

(3)慢性

控经费专款专用,可查实。

满足要求得10分。

10

   

(三)政策

保障

(1)示范区所在地政府有因地制宜、切合实际的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内容。

将慢性病防控工作列入政府具体工作计划得25分,列入多部门工作计划得15分,列入卫生部门工作计划得10分。

25

   

(2)示范区有慢性病防控规划。

政府出台20分,多部门出台得15分,卫生行政部门出台得10分,疾控机构出台得5分。

20

 

*核心指标5

 

(3)至少出台1项慢性病防控相关政策。

政府出台政策并落实得25分,多部门出台并落实得20分,卫生行政部门出台并落实得15分。每年出台2项及以上政策附加20分。

25

20

  

(四)队伍

保障

(1)区/县疾控机构有慢性病防控机构设置。

有独立慢性病科且人员达到3人及以上得20分,1-2人得10分;无独立慢性病科但慢性病人员达到3人及以上得10分,1-2人得5分。

20

 

*核心指标6

 

(2)区/县疾控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达到4次及以上。

4次以下者每次技术指导和培训2.5分。

10

   

(3)接受省、市疾控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达到2次及以上。

2次以下

每次技术指导和培训5分。

10

   

(4)区/县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达到4次及以上。

4次以下者每次技术指导和培训2.5分。

10

   

二、

社区

诊断(50分)

(五)社区

诊断

(1)从社会学、流行病学以及管理学角度出发,针对社区人群健康问题开展社区诊断工作。

1-2年开展1次得20分,3-4年开展1次得15分,5-6年开展1次得10分,7年及以上开展1次或从未开展均不得分。

20

   

(2)完成社区诊断报告。报告包括:当地人口、社会、经济、政策与环境等基

情况,当地居民慢性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结合

区诊断结果提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慢性病防控重点人群、优先策略、目标、行动措施和评价标准。

社区诊断报告应反映三部分内容,包括当地人口、社会、经济、政策与环境、当地卫生资源配置等基本情况;当地居民慢性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提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慢性病防控重点人群、优先策略、目标、行动措施和评价标准。其中对每一部分而言,反映辖区1-2年情况得10分,3-4年情况得8分,5-6年情况得5分,7年及以上或未完成社区诊断报告不得分。

30

  

*核心指标7

 

三、

监测

(155

分)

(六)

死因

监测

(1)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网络报告:医疗机构死亡网络报告覆盖率100%,漏报率小于5%,审核率达95%以上。

各项指标分别为5分。覆盖率小于80%不得分,80%-89%者3分,90%-99%者4分;漏报率、审核率不达标者不得分。

15

   

(2)不明原因疾病死亡构成5%以下,编码错误率5%以下。

两项指标分别为5分,每增加1%减1分。

10

   

(3)至少每年开展1次覆盖示范区所有街道(乡/镇)的漏报调查,出具漏报调查报告至少应涵盖漏报死亡

例信息等相关重要内容。

每年开展1次漏报调查10分,2年1次6分,3年1次3分。

10

   

(4)每年度开展监测综合分析及报告,出具分析报告至少应涵盖监测背景、目的、方法、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监测结果、主要发现和建议等内容。

每年出具1次报告10分,2年1次6分,3年1次3分。

10

   

(七)

慢性病

及危险

因素监

(1)每年完成1次有代表性的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核心指标(包括体重、腰围、血糖、血压)监测调查。

每年完成1个监测的核心指标为5分。

20

   

(2)每3年完成1次

区全

群抽样调查,调查方案全面、科学、合理,所得数据可反映当地实际情况。

每3年完成1次辖区全人群抽样调查得15分,行为危险因素问卷调查、体格测量、实验室检查3类指标各5分。

15

   

(3)撰写监测报告,报告至少应涵盖监测背景、目的、方法、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监测结果、主要发现和建议等信息。

满分为10分。

10

   

(八)

肿瘤

登记

(1)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恶性肿瘤死亡发病比(MI Ratio)在0.6和0.8之间,病理诊断率(MV%)大于66%,仅有医学死亡证明书

例(DCO%)低于15%,发病率与前一年比较浮动在10%以内。

覆盖率未达到100%的不得分。覆盖率达到100%,但四项指标一项不达标20分,二项不达标15分,三项不达标10分,四项均不达标5分。

25

   

(2)每年度开展恶性肿瘤发病死亡和生存的分析。年度报告分析应涵盖背景、目的、信息来源、收集流程及步骤、登记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监测结果(包括发病率、死亡率、生存率、变化趋势)、主要发现和建议等信息。

满分为20分。

20

   

(九)

心脑血管事件报告

(1)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覆盖

100%,心

血管疾病事件发生报告发病率不低于死亡率。

覆盖率小于80%不得分,80%-89%者6分,90%-99%者8分,100%者10分。

10

   

(2)每年度开展监测综合分析,出具报告。报告至少应涵盖监测背景、目的、方法、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监测结果、主要发现和建议等信息。

满分10分。

10

   

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160分)

(十)媒体

宣传

(1)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传播计划。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出具每年度传播计划得5分,否则不得分。

5

   

(2)当地主流大众媒体(受众多、覆盖面广)设置宣传专栏,定期传播防治知识和技能。

在当地主流大众媒体(受众多、覆盖面广)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设置1个宣传专栏得10分,否则不得分。设置2个及以上宣传专栏附加20分。

10

20

*核心指标8

 

(3)每半年在电视台宣传达到1次及以上。

每半年在电视台宣传慢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达到1次及以上得10分,否则不得分。

10

   

(4)每年在公共场所设置2块及以上户外广告牌。

每年设置2块及以上慢性病防治相关户外广告牌或电子显示屏等得10分,设置2块以下得5分。

10

   

(十一)宣传资料技术支持

(1)每年提供印刷资料和宣传栏模板分别达到8种及以上。

分别达到1-3种3分,4-7种6分,8种及以上10分。

10

   

(2)每年提供6次及以上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核心信息,每次核心信息覆盖不同内容。

1-2次4分,3-5次7分,6次及以上10分。

10

   

(3)每年提供3种及以上音像资料模板。

1-2种5分,3种及以上10分。

10

   

(4)每年提供8次及以上健康知识讲座的核心信息及参考教案。

1-3次3分,4-7次6分,8次及以上10分。

10

   

(十二)社区宣传和支持性环境

(1)健身场所和健康教育活动室在当地社区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50%以下不得分,50%-90%者5分,90%以上者10分。

10

   

(2)社区健康讲座每年达到4次及以上,每次不少于50人。

4次以下每次2.5分,4次及以上10分。

10

   

(3)宣传栏社区覆盖率达90%以上,至少2个月更新1次。

50%以下不得分,50%-90%者5分,90%以上者10分。

10

   

(4)社区卫生服务中

提供至少12种宣传材料,且每星期播放宣传视频至少3次。

每年提供至少12种宣传材料,其中至少6种覆盖慢性病防控内容,且每星期播放宣传视频至少3次得10分。宣传材料少于12种、慢性病防控内容的宣传材料少于6种或每星期播放宣传视频少于3次者得5分。

10

   

(十三)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

(1)中小学校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到60%及以上,3年内达到100%。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不少于2学时。

60%以下不得分,60%-79%者5分,80%-99%者10分,100%者15分。

15

   

(2)幼儿园开设健康讲座覆盖率达到60%及以上,3年内达到100%。

60%以下不得分,60%-79%者3分,80%-99%者7分,100%者10分。

10

   

(十四)宣传日活动

每年至少3场,每次参与活动人数不少于300人。

每年开展宣传日活动至少3场,且每场活动人数不小于300人的得20分,否则不得分。每年4场及以上附加20分。

20

20

  

五、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135分)

(十五)工作场所干预

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达到要求的覆盖示范区企事业单位30%及以上。

覆盖率10%以下不得分,10%-19%者10分,20%-29%者15分,30%及以上20分。覆盖50%及以上附加20分。

20

20

  

(十六)群众社区健身活动

(1)开展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1次。

多部门组织5分,非多部门组织3分。

5

   

(2)社区有3个及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

有1-2个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5分,3个及以上10分。

10

   

(3)平均每天运动量达到6000步以上成年人比例达到35%及以上。

5%以下不得分,5%-14%者3分,15%-34%者7分,35%及以上10分。

10

   

(十七)平衡膳食

(1)示范区出台推广食品营养标签相关政策,销售企业执行食品营养标签的加工食品比例不低于50%,人群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不低于30%。

加工食品比例20%以下不得分,20%-49%者3分,50%及以上5分;知晓率10%以下不得分,10%-29%者3分,30%及以上5分。

10

   

(2)利用5年时间将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至10克,10年降至8克(每年降低0.5克)。

2011年度以基线调查(社

诊断、监测

专项调查数据)数据评分,能够提供该辖区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得10分,没有数据不得分。

10

   

(十八)烟草控制

(1)1年内示范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达100%。

 

10

   

(2)每年至少新创建2家卫生系统外的无烟单位。

创建1家5分,2家及以上10分。每年创建5家及以上的附加20分。

10

20

  

(3)到2015年,示范区成年男性人群吸烟率在现有基础上下降5%。

2011年度以基线调查(社区诊断、监测或专项调查数据)数据评分,能够提供该辖区居民成年男性人群吸烟

得10分,没有数据不得分。

10

   

(十九)示范创建

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创建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和示范餐厅,每年完成各类示范创建不少于2家。

每年完成各类示范创建不少于2家得40分,其中每完成创建1家示范得5分。每年每类完成创建5家及以上的附加20分。

40

20

*核心指标9

 

六、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130分)

(二十)高危人群发现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率达到90%及以上。

60%以下不得分,60%-74%者10分,75%-89%者15分,90%及以

20分。

20

 

*核心指标10

 

(2)每2年1次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提供体检的单位覆盖率达到50%。

覆盖率30%以下不得分,30%-39%者10分,40%-49%者15分,50%及以上20分。达到80%及以上的附加20分,发现高危人群且实施管理的附加20分(建立档案且有随访管理记录)。

20

40

  

(3)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等设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1年内建立至少10个,且逐年递增。

可检测身高、体重、腰围、血压、血糖。每个自助检测点2分,提供全部5种自助检测服务1分。

30

   

(4)实施社区主动筛查高危人群。

  

20

  

(5)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达到50%及以上。

  

20

  

(二十一)高危人群干预

(1)与基线调查相比,高危人群标准知晓率逐年递增30%。

2011年度以基线调查(社区诊断、监测或专项调查数据)数据评分,高危人群标准知晓率为1%-9%得5分,10%-19%得10分,20%-29%得15分,30%及以上得20分。没有该数据不得分。

20

   

(2)示范区人群体重知晓率达到70%及以上。

30%以下不得分,30%-49%者5分,50%-69%

7分,70%及以上10分。

10

   

(3)人群腰围知晓率达到70%及以上。

30%以下不得分,30%-49%者5分,50%-69%者7分,70%及以上10分。

10

   

(4)人群血压知晓率达到70%及以上。

30%以下不得分,30%-49%者5分,50%-69%者7分,70%及以上10分。

10

   

(5)人群血糖知晓率达到30%及以上。

10%以下不得分,10%-19%者5分,20%-29%者7分,30%及以上10分。

10

   

(二十二)口腔卫生

(1)幼儿园和小学儿童龋齿充填率在2010年基础上,逐年增加30%。

增加1%-9%得5分,10%-19%得10分,20%-29%得15分,30%及以上得20分。机构覆盖率达到60%及以上得20分。

 

20

  

(2)符合适应症儿童窝沟封闭率达到50%以上。

达到1%-9%得5分,10%-29%得10分,30%-49%得15分,50%及以上得20分。

 

20

  

(二十三)重性精神疾病

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达到70%

达到50%得5分,60%得10分,70%以上得20分

 

20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登记率达到60%,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

登记率不足40%不得分,达到40%加5分,50%加10分,60%加20分;规范管理率不足60%不得分,60%加5分,70%加10分,80%加20分

 

40

  

七、患者管理(120分)

(二十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高血压患者登记率达到当地调查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及以上。糖尿病登记率达到60%及以上。

高血压患者登记率30%以下不得分,30%-44%得4分,45%-59%得7分,60%及以上得10分。糖尿病登记率30%以下不得分,30%-44%得4分,45%-59%得7分,60%及以上得10分。

20

   

(2)高血压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35%及以上。

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30%及以上。

高血压管理率15%以下不得分,15%-24%者4分,25%-34%者7分,35%及以上10分。

糖尿病管理率10%以下不得分,10%-19%者4分,20%-29%者7分,30%及以上10分。

20

 

*核心指标11

 
 

(3)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达到30%及以上。

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达到25%及以上。

高血压控制率10%以下不得分,10%-19%者4分,20%-29%者7分,30%及以上10分。

糖尿病控制率5%以下不得分,5%-14%者4分,15%-24%者7分,25%及以上10分。

20

   

(4)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实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动态管理。

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实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动态管理附加20分。

 

20

  

(二十五)患者自我管理(60分)

(1)1年内完成活动的自我管理小组达到10个,逐年增加。

1个自我管理小组得1分,每个小组每年完成6次及以上活动2分,3-5次活动1分,2次活动及以下不得分。

30

   

(2)社区患者自我管理小组覆盖率达到30%及以上。

30%以下每1%为1分。.

30

   

自评总分:(    )        基本分:(      )        附加分:(      )     核心分:(      )

 

广

 

 

 

 

考评

成员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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