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宁夏律师协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分)会:
现将《宁夏律师协会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宁夏律师协会2012年工作要点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宁夏律师协会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1月7日)
2012年,协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做好律师工作,努力开创律师工作新局面,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坚持在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全区律师,切实增强广大律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律师依法履行职责使命的能力,引导广大律师努力成为社会诚信建设的倡导者、推动者和示范者。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全面加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巩固和扩大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成果,不断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
--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确定服务重点,不断完善服务方式。引导律师积极投身到宁夏经济和社会建设中来,不断拓宽业务领域和完善服务方式,自觉服务于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好“生态移民工程”、“中阿经贸论坛”、“沿黄城市带建设”、“宁东一号工程”和“宁夏纺织园二号工程”等。
--鼓励律师为民主法治建设服务。积极探索组织律师参与立法调研工作的有效机制,为地方立法活动建言献策;积极主动向各级人大、政协和党代会举荐优秀律师担任代表、委员;推荐律师担任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律顾问,为政府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努力为解决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引导全区律师通过参与政府法律顾问、信访接待、调解、“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法制宣传、公益法律服务等形式,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指导,积极探索庭外和解及利用非诉讼方式化解争议、解决纠纷的方法和途径,努力实现利益各方“双赢”或“多赢”,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监督每名执业律师每年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按要求参加政府信访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