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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荆政发〔2012〕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1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打非治违”、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强化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较好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任务,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持续好转的态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市政府根据考核评定结果,决定对洪湖市人民政府等12个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荆州区李埠镇人民政府等21个2011年度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刘忠诚等6名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学习先进,坚持安全发展,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2011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12个)

  洪湖市人民政府

  石首市人民政府

  松滋市人民政府

  公安县人民政府

  监利县人民政府

  江陵县人民政府

  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荆州市公安局

  荆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荆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荆州市交通运输局

  荆州市地方铁路管理局

  二、2011年度安全生产红旗单位(21个)

  荆州区李埠镇人民政府

  沙市区胜利街街道办事处

  沙市区立新乡人民政府

  江陵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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