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改造主要内容:一是改扩建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包括普通教室及实验室、通用技术教室、计算机教室等专用教室,重点解决大班额问题;二是改扩建学生宿舍、食堂,改善学生住宿和就餐条件;三是配备教学仪器设备。重点是按标准配备理科实验仪器、通用技术教学设备,以及校园网络、班级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等;四是调整配备县域内高中师资力量。
三、政策措施
(一)科学规划。各地要尽快对本地区普通高中情况进行详细摸底,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等动态因素,科学制定普通高中改造项目总体规划和分学校、分年度工作方案,明确项目建设目标、建设规模、资金需求及年度安排等。在项目规划时,既要解决现实困难,也要考虑未来发展;既要坚持适度超前,也要防止造成浪费。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对项目建设所需投资进行测算,确保建设项目安全、适用、实用,反对高标准和豪华学校建设,避免造成资源闲置。
(二)项目遴选。项目学校应选择位于县城(市区)、拟长期保留、具有稳定生源的公办普通高中;优先选择生均占地面积达到国家标准的学校;优先选择校舍建筑面积缺口较大的学校;优先选择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配置标准达不到国家标准的学校。
(三)项目管理。普通高中改造项目采取分级管理、分级实施的方式,实行项目管理。省级主要负责制定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规范要求,研究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决策建议;省辖市、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本地项目学校的遴选推荐,建设资金的统筹落实、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项目学校主要负责项目的申报、建设等工作。
(四)经费筹措。普通高中改造项目实行“市县为主、以奖代补”的办法,市县政府是普通高中改造项目的责任主体。项目资金主要由省辖市和县(市)人民政府筹措。严禁项目学校举债建设。项目学校改造完成并经省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省级财政将对改造任务完成好的地方给予适当奖励。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为做好普通高中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成立河南省普通高中改造项目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负责项目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等工作。各省辖市、县(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地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项目规划、资金落实、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确保项目实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