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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改造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改造项目的通知
(教基二〔2012〕58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普通高中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我省决定从2012年起实施普通高中改造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意义

  普通高中教育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改革和发展好普通高中教育对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发展至关重要。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取得了较快发展。到2011年,全省普通高中792所,在校生189.5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但是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总量不足、普通高中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学校办学条件较差,一些学校大班额现象严重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我省普通高中的健康发展,影响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为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快普通高中建设,扩大优质资源,从2012年起,我省启动实施普通高中改造项目,改善部分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解决“薄弱学校太弱、优质高中太挤”的问题,使其达到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提高普通高中办学质量。

  二、目标任务

  普通高中改造项目的总体目标是:用3-5年时间,每个县(市)重点改造1-2所普通高中,全省共完成200所左右学校的改造任务。使这些学校的教学、实验及学生生活设施基本达到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教学仪器设备配置满足教学使用,师资力量配置基本均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大班额问题,提高普通高中办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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