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优势,实施差异化发展政策,培育特色产业,分类引导小城镇产业发展,加强与大城市、新型增长极的互补、融合发展,实现产业发展的规模化、集聚化,全面繁荣小城镇产业经济。
一、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科学定位县域经济优势与特色,确立农业产业化方向,发展特色产业,壮大龙头企业,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产品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市场化销售;推进产加销一体化。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农户有效对接,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打造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园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65%,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与一产增加值比例达到1.2∶1。
二、建构现代产业体系
结合地域优势、自然禀赋、产业基础和人文条件,集中力量建构现代产业体系,积极培育条件成熟、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竞争力较强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实现做大规模、做精产品、做优质量、做强品牌和做低能耗五大工程,提高县域经济自我发展能力。
三、积极承接京津和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
采取科学态度,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理性选择承接产业,以发挥比较优势、保护环境、提高经济竞争力为重点,把承接产业转移和当地特色产业升级换代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工业产值在GDP中的比重,加快县域工业现代化步伐。
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策略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坚持小城镇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实施差异化的生态环境保护策略,构建区域一体化的生态安全格局,转变被动的生态环境保护方式,制定多方位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还原生态本底,提升小城镇的生态承载力和环境吸引力。
一、沿海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战略重点
以保护海岸线和沿海湿地为原则,以生态环境为重点,在沿海地区实施“绿廊花海”工程,形成海蓝地绿、沙净气爽的沿海生态带。依托岸线、水系、山脉等自然空间,加强沿海防护林带建设,大力实施“绿廊花海”工程,打造集防风、防浪、游憩、观赏等综合功能为一体的沿海绿色生态廊道。
二、环首都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战略重点
根据区域生态安全及首都对周边地区的生态要求,构建“绿屏+绿廊+绿环”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强化对四个国家级风沙治理区、九条风沙通道、六个风沙隘口、六大水源保护区和三大水源涵养区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对若干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实施保护性开发管治,突出打造区域“绿色”生态安全屏障。保障五条主干水系廊道的生态水量,修复废弃河滩及沙石坑,改善河流水系的景观环境。结合各县(市、区)的森林公园建设规划,在环首都东南部平原,沿水系、农田、蓄滞洪区等生态资源密集区,构建从山到山的“半环”状绿廊,有效提升首都地区的空间环境品质。
三、冀中南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战略重点
加强西部山区丘陵生态工程体系建设,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太行山绿化、山区综合开发、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工程。加强平原农田林网体系建设,以村、乡镇行政区域为单元,以路、河、渠绿廊为骨架,全面恢复农田林网建设。
第四节 配套设施建设策略
以保障改善民生为重点,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小城镇综合承载力。
一、基础设施建设
遵循设施向县城、重点镇适当集中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城镇居民及周边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求。
建设省域中心城市辐射范围内快速交通体系,形成一小时绿色交通圈,加强与周边县(市)的联系;通过改造升级现有道路,加快县城和重点镇与骨干交通连接的支线、连线建设,完善交通网络及配套设施,提高骨干道路和专业道路的等级和水平;合理配置供水、供电、抗震防灾等设施,保障居民生活安全;推进城镇污染减排工程,加强污水管网建设,省级重点镇和具备条件的镇建设污水处理厂,推进镇村污水处理;在符合条件的县(市)域建设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构建“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体系。
大力实施“五个一”工程,即建设一个1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性市民广场,一条绕城公路,一座符合建设标准、水质达标、能满足城镇供水要求的自来水厂(站),一座规模适度、污水收集管网相对完善、80%以上的污水能够进入处理的镇级简易污水处理厂,一个涵盖镇区、运行良好的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县城镇要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开展“健康河北、幸福人民”行动;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完善幼儿教育设施,采取就近入学的方式,并应建设日托式标准园;继续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形成小学就近、初中进镇、高中进城的城乡中小学布局;满足城乡居民子女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建设功能完备、风格多样、布局合理的文化体育娱乐设施;完善社会保障与就业保障体系,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镇要考虑服务城镇居民、乡村腹地及外来人口的需求,依据《河北省村镇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导则(试行)》,按镇级-村级的配套层次分级配置文化、体育、医疗、教育、养老等各类型的公共服务设施。全面实施“六个有”工程,即有一个完善的镇级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一镇一个卫生院”;有一个公共文化活动中心;有一所具有赡养50人以上规模的敬老院或福利院;有一个500平米以上的品牌连锁超市;有一个具备100个以上摊位的农产品交易市场;有一个达到四级以上标准的汽车客运站。同时还应建有公共停车场,主要道路全部安装照明路灯,中小学标准化达到70%。
第五节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