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深入研究对比,得出对河北省提供的借鉴有:第一,始终明确城乡规划的导向作用,形成针对性强、分类指导的规划技术体系;第二,处理好资源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关系,突出宜城宜乡,因地制宜推进小城镇建设;第三,合理确定城镇规模,不断完善城镇职能;第四,完善和加强对外交通设施建设,有重点的引导小城镇发展;第五,立足发展特色经济和循环经济,带动人口与产业向小城镇集聚;第六,正确处理市场机制和政府管理的关系,坚持机制和制度创新,引导小城镇走集约式发展道路。
综合判断:“十二五”时期,河北省小城镇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处于实现小城镇的跨越式发展的发力期,面临着服务城市、带动农村的双重任务。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推进宜居宜业小城镇的建设,奋力开创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局面。
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加快发展和加速转型双重任务,全力建设沿海、环首都、冀中南三大板块中的小城镇,以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为契机,以建立新型产业体系和新型公共事业体系为抓手,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建设,重点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加快发展工业镇,培育特色镇,为小城镇发展探索出一条城市与乡村共繁荣、经济与社会同发展、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科学发展路径。
第二节 发展目标
到2015年,基本实现小城镇的跨越式发展。经济发展方式实现重要转变,城镇带动农村、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将小城镇建设成为经济繁荣、人口聚集、文化发展、文明和谐、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特色鲜明的具有较强辐射力的农村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成为引导广大农民转变传统生活方式和宣传现代生活文明的重要窗口。
1、城镇人口快速增加。小城镇的城镇人口由2010年的1530万人增加到1800万人。
2、城镇规模等级日趋合理。5万人以上的镇达到140个,3-5万人的镇达到80个。重点镇达到200个,国家和省培育的55个重点镇镇区人口规模全部达到3万人以上。
3、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5%左右,人均GDP比2000年翻两番,经济增长速度和效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集聚人才、科技、金融和产业的能力明显提升。
4、社会事业稳步上升。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就业、社保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群众文化素质与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努力实现优质教育城乡均衡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协调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文化发展繁荣,率先实现文化惠民工程、“两馆”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农村公益数字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建设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达标;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3570万人;基本实现全省城乡充分就业,非农产业从业人员比例达到80%,小城镇平均每年新增就业5万人以上、转移农业劳动力3万人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5%。
5、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新突破。全面实施共建共享,建成较为完善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卫生、防灾等基础设施体系。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实现县县通高速,县与县、县与重点镇之间的干线公路基本达到二级公路以上标准;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80个镇建设污水处理厂,50个县(市)开展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工作,初步建成“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垃圾处理体系。
6、初步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使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全面平等地惠及城乡居民。
7、环境质量上水平。提高城乡绿化水平,森林覆盖率达到35%;改良农业生态环境,科学施用化肥、农药,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农业废弃物得到综合利用;全年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污染指数逐年下降;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生态示范城镇。
8、新农村建设有序推进。力争完成10000个行政村的新民居建设和改造任务,居住环境与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民的幸福指数明显提高;60%的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力争改造40万套农村危房,努力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居住安全问题。
第四章 总体发展战略与分类指引
第一节 总体发展战略
立足“沿海、环首都、冀中南”三大地区,遵循发展与保护并重的原则,以生态优先理念稳定城乡发展格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产业集聚、人口集中居住、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着力点,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创新小城镇政策制度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小城镇建设上水平、出品位,构建城镇化新格局,实现河北小城镇的全面繁荣发展。
沿海地区小城镇,重在发展沿海经济,优化环境,吸引外部资金,加速发展;环首都地区小城镇,重在发展绿色经济,承接京津功能转移,积极为首都服务;冀中南地区小城镇,重在培育新型城镇增长极,振兴经济,构建生态和谐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