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河南省采矿权转让交易鉴证书
豫矿交易鉴证(采)字〔 〕 号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采矿许可证号为 的 采矿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受让。按照《
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规定,双方于 年 月 日在我中心签订了矿业权转让合同。甲方保证本次转让采矿权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权属的合法性,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愿意接受本次转让采矿权的全部现状。双方都已知悉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的条件和资质要求。
我中心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将本采矿权转让的主要事项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在此期间未收到异议。
甲乙双方凭此鉴证书应于30日内向省国土资源厅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相应资料,申请办理采矿权转让审批手续。
河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年 月 日
河南省采矿权转让交易鉴证书
豫矿交易鉴证(采)字〔 〕 号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采矿许可证号为 的 采矿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受让。按照《
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规定,双方于 年 月 日在我中心签订了采矿权转让合同。甲方保证本次转让采矿权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权属的合法性,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愿意接受本次转让采矿权的全部现状。双方都已知悉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的条件和资质要求。
我中心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将本采矿权转让的主要事项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对本采矿权转让有异议的书面材料,经调查,异议事项不成立。
甲乙双方凭此鉴证书应于30日内向省国土资源厅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采矿权转让审批手续。
河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年 月 日
河南省探矿权转让交易鉴证书
豫矿交易鉴证(探)字〔 〕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