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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上半年公共财政支出执行情况的通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上半年公共财政支出执行情况的通报
(青政办[2012]208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12年上半年,全省公共财政支出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实现了时间进度“双过半”的目标任务,支出预算执行良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公共财政支出执行基本情况

  1-6月份,全省公共财政支出累计完成490.1亿元,为预算的56.3%,超序时进度6.3个百分点,增长33.2%,增加支出122.2亿元。财政支出执行进度快于上年同期,圆满完成了上半年支出目标任务。

  省级公共财政支出完成221.8亿元,增支94.3亿元,增长73.9%,完成预算的57.1%。其中,省级部门集中支付预算212.0亿元,支出163.9亿元,执行率达到77%,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

  各州(地、市)公共财政支出完成268.4亿元,增支27.9亿元,增长11.6%,为预算的55.7%,各州(地、市)支出均达到和超过序时进度。其中,海北州、西宁市、海西州增幅均超过20%(详见附表三)。

  二、公共财政支出执行特点

  (一)支出进度进一步加快,财政资金时效性不断提高。上半年,各地区、各部门精心组织,强化落实,全省支出在去年高增长的基础上,公共财政支出继续保持了33.2%的增幅,进度提高了0.3个百分点。分级次看,省本级支出增幅达到73.9%,完成预算的57.1%,成为拉动全省支出增幅的主力军。省级部门支出均衡有序,专项资金及重点支出进度较快,尤其是重点部门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商沟通,在项目指标下达后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及时申报项目用款计划和资金支付申请,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如:省交通厅、省国土资源厅追加专项支出共计102.67亿元,执行率达到100%,占省级部门专项支出的81%,有效地提升了省级专项支出进度(详见附表一)。州(地、市)级均实现了时间进度“双过半”的目标任务。其中,西宁市、海东地区、海南州、海北州、玉树州完成预算的56%以上;海西州完成预算的55.8%,黄南州完成预算的53.4%,果洛州完成预算的50.2%。

  (二)突出民生改善优先,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落实支出月度分解任务,继续创新支出方式,财政支出优先投入民生,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其中,玉树州紧紧围绕恢复重建工作大局,全力保障灾后重建资金需要;海北州积极支持村容村貌整治、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大力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农林水事务支出同比增长89.34%;西宁市积极落实扶持企业发展各项政策和资金,加大企业扶持力度,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同比增长216.5%;海东地区强化内部管理协调机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支出的执行率,上半年拨付各项资金55亿元。同时,各州(地、市)认真落实教育支出占比目标分解任务,上半年教育支出增幅均超过40%。其中:海北州、西宁市、黄南州、玉树州和海南州分别增长140.3%、111.1%、108.5%、102.9%和109.4%,果洛州、海东地区和海西州增幅分别为70.7%、49.8%和43.2%。

  (三)政府采购执行率提高,执行进度进一步加快。截至6月底,省级政府采购执行进度稳中有升,政府采购预算10.5亿元,支出4.0亿元,执行率38%,比上年同期提高4个百分点,资金结余6.5亿元。执行率高于平均进度的有35个部门,其中:省委办公厅、省编办、省审计厅、省检察院、省国家安全厅、省武警总队后勤部、省文联、省警官职业学院、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青藏铁路国土管理分局、省总工会等13个部门已全面完成政府采购支出任务(详见附表二)。

  三、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大。上半年全省支出进度较上年有所提高,主要是依靠中央提前预告数等特殊因素项目资金的拉动。下半年,随着中央提前预告数消化殆尽,中央和省上确定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的陆续实施,加之教育、卫生、社保、文化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刚性支出需求很大,造成各级财政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县级财政由于支出规模持续加大,但自有财力总量小,增幅不大,在完成教育占比和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配套支出压力尤为突出。

  (二)支出增长不均衡。从上半年支出执行情况看,受玉树灾后重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中央专项减少等一次性因素影响,部分项目支出同比下降的比较大。如:金融监管事务下降78.4%,住房保障下降33.8%,国土资源及气象下降13.7%。因此,下半年实现支出均衡增长的压力较大,需引起高度重视。

  (三)政府采购执行进度仍然较慢。截至目前,部分预算单位仍未报送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执行率为零的部门有:团省委、省工商局、省军区后勤部、省地税局、省委党校、省经委、省粮食局、省一次性拨款单位等。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积极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不断增强资金使用效益。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总方针,一要继续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省政府支持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各项财税措施,支持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促进经济稳定发展。二要抓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60条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努力实现工业较快增长。三要继续坚持财力下移,努力克服自身困难,继续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对州(地、市)支付总量不减。四要围绕经济结构的优化,继续推进固定资产投资。

  (二)继续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支出的均衡性。各地区、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一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支出进度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支出进度和预算支出的均衡性。二要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教育等法定支出占比达到国家和省上确定的目标任务。三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政府采购执行率为零和执行慢的部门,必须尽快按程序及时报送采购计划。各采购管理部门要加大督促力度,加强与预算单位的协调,及时审核及确定采购方式。各采购执行部门要进一步加快工作节奏,尽快形成资金有效支出。四要做好压缩结余结转,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当年专项结转压缩到50亿元左右的目标。

  (三)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当前正值施工“黄金季节”,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创新预算资金拨付方式,坚持支出通报制度、强化支出责任等措施,继续通过垫付资金、提前预拨,切实抓好城乡各类保障性住房、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持续加大“三农”、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支出;保持政府投资力度,加快推进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民生工程项目建设;认真落实财政支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政策措施,支持现代农牧业等多种类试验区和示范区建设,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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