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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水电协会关于申报“2011年度广东优质水利工程奖”的通知

广东省水利水电协会关于申报“2011年度广东优质水利工程奖”的通知
(粤水协〔2012〕9号)


各有关单位:

  广东优质水利工程奖是广东省水利工程行业的最高奖项。根据《广东优质水利工程奖评审管理办法》,经省水利厅同意,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决定开展2011年度广东优质水利工程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广东省境内建设的水利工程项目,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在评选范围及工程规模要求(附件1)内,具备申报条件的可以参加评选。

  二、申报项目

  申报项目原则上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项目申报。有总体可行性研究或总体初步设计,且有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可按照单项工程申报。

  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和城乡水务工程,应符合基本建设程序且已经竣工验收(五年以内)或项目初步验收(技术预验收)后,经过一年以上运行考验,且尾留技术问题已解决,并取得主持验收部门或业主的相关证明。工程施工质量等级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以上;以上工程在通过竣工验收或技术预验收后,原则上应达到或接近设计标准的运行考验。

  三、申报单位

  优质工程奖一般由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负责申报,或由其授权的项目主要施工企业会同其它主要参建单位共同申报。

  四、申请方式和要求

  请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和《广东优质水利工程奖评审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广东优质水利工程奖评审要点》和《申请报告格式要求》(附件2)规定的内容、程序填写申报表等有关表格(可在广东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网页下载),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反映工程情况的PowerPoint(一式两份),播放时长不超过6分钟;提供反映工程全貌、主要建筑物内外建筑处理、工程管理范围内环境景观等各方面情况的照片不少于5张(单张照片的像素不小于2048×1536),电子版一份。所有申报材料应装入档案袋,加盖密封章,在档案袋顶部和底部分别注明申报单位和申报项目名称。

  五、申报期限

  申报材料于2012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广东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蔡晓冬

  电  话: 020-38356478

  传  真: 020-38356479

  地  址: 广州市天寿路 116 号广东水利大厦 2113室

  邮   编: 510635

  网  址: http://www.gdwater.gov.cn

  附件1:
《评选范围及工程规模要求》

  一、评选范围包括:
  近5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新建的大中型水利工程; 工程量较大,具有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大中型改建、扩建和除险加固工程。
  二、工程规模要求:
  水利枢纽工程、堤防工程和引水工程在通过竣工验收或项目初步验收(技术预验收)后,原则上应达到或接近设计标准(不低于80%)的运行考验,且未发生质量问题。

  附件2:
《广东优质水利工程奖评审要点》

  依据《广东优质水利工程奖评审管理办法》, 为实现优质工程奖评审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优质工程评审以工程质量为主,兼顾工程建设管理、工程效益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的要求,制定广东优质水利工程奖评审要点。该要点为工程申报评选复查与现场抽查和评委会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程序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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