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视频监察系统运行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情况通报(第三期)
各设区市效能办、省直各单位:
按照《江西省电子视频监察系统管理使用办法<试行>》(赣监发〔2012〕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省电子政务监察中心对各地各单位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视频监察系统运行情况以及网上审批情况进行了电子监察。现将监察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设区市和大部分省直单位均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日常的视频监察工作,按时报送监察情况。南昌市、九江市、上饶市主动查找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详细记录,及时报告,定期通报,充分发挥视频监察系统监督检查的作用。
针对上期通报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查找原因,及时进行整改,维修和更换出现故障的监察设备,对亮红灯的审批事项进行了限时办结,对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问责。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工作中制度未落实等情况,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如九江市、赣州市对违反机关效能规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行政警告或效能告诫、诫勉谈话等处理;鹰潭市地税局高度重视电子监察中发现的问题,派出专门的调查组,实地调查核实贵溪市地税局服务窗口缺岗脱岗情况,深入查找原因,对窗口负责人和单位分管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问责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在全系统进行了通报,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详实的书面报告。
二、存在问题
(一)视频监察系统设备方面
1、有3个视频监察点出现设备中断;29个视频点无视频信号或图像不够清晰;12个视频摄像头对位不准造成不能完全看到监察对象等问题。(视频存在问题情况详见附表一)。
2、部分地区行政服务中心视频点数量偏少,有的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只有2-3个视频监察点,达不到规定要求。
3、有101个视频点无声音,或存在电流音、杂音较大等问题。(音频存在问题情况详见附表二)。
(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方面
2012年7月12日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显示,个别单位亮红灯,经查系软件原因造成,实际办件均正常。
(三)省直单位开展视频监察工作方面
部分省直单位未按规定认真开展日常电子视频监察工作,有9个省直单位未按时报送6月份电子视频监察情况(详见附表三)。
三、工作要求
(一)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迅速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各地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于7月底前报省电子政务监察中心。
(二)按照赣监发〔2012〕1号文件的规定,“全省各地、各单位服务窗口须实现视频监察对所有窗口的全面覆盖,要确保1对2的实现音视频监察,即2个窗口共用1个音视频监察前端设备”。对视频监察点不够,未按要求安装的,设备陈旧老化或图像不清晰影响视频监察的地方和单位,各监察机关要督促其立即整改,确保音视频信号稳定、清晰可辨、符合规定。
(三)各级监察机关每半年要对辖区内各单位管理员账户以及账户权限进行复核,对多余或不恰当的账户(权限)进行调整,并将管理员账户情况逐级报监察机关备案。
(四)加大网上审批工作推进力度,将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网上审批系统办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部分纳入、部分体外循环,先办理后一次性录入等情况的监管,对违规使用系统的进行责任追究。针对系统自身存在的问题,责令软件开发商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有生博大技术有限公司尽快修复软件问题,加强系统运维和管理,避免系统出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