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
《物业管理平台》建设主要实现以下目标和内容:
(一)一个平台:搭建涵盖全省物业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网络平台和业务应用平台,实现省厅集中平台建设,市、县和企业分级应用,避免重复投资和浪费。
(二)四个数据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主要管理和执业资格人员、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省级数据库,摸清行业底数,掌握企业经营管理动态,实现对全行业的动态监管。
(三)七项核心应用:一是资质管理应用。实现对全省物业服务企业从新成立企业的资质申报,已有资质等级企业的资质变更、延续、升级、撤销、动态考核申报功能,以及各级主管部门对企业资质行政许可的在线审核、资质证书打印等功能。计算机初审、人员查重和项目查重功能的设置,有效地解决了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问题。二是信用档案管理。按照住建部《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对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的要求,通过对企业行业征信、不良行为记录的联合征信和记载,实现企业申报、管理部门审核、发布以及投诉处理等一条龙管理。三是物业统计管理。实现对企业按照注册资金、所属区域、资质等级、项目规模、人员情况、盈亏统计等信息申报,主管部门逐级汇总、统计、分析及报表输出等功能应用。四是备案管理。实现对外省进豫承揽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管理,以及本省物业服务企业跨地区承揽项目的备案管理。五是辅助办公管理。灵活的查询方式,多应用的报表输出,以及对新闻、行业动态和文件下载的集中定向输送,实现企业和各级管理部门信息的上传下达和政企互动。六是信息发布管理。向政府、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及时、准确、动态的物业服务企业信息,促进企业自律和行业健康发展。七是权限配置管理。省、市物业主管部门可自定义辖区县(市、区)的业务办理流程,灵活分配不同的业务办理权限,全面满足对省辖市或扩权县用户的区别管理。
四、物业管理平台用户
平台用户包括:企业用户和管理部门用户两大类。
企业用户包括:全省一、二、三级和暂定资质物业服务企业、进豫承揽项目的外省市物业服务企业。
管理用户包括:省、市、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其中省、市用户按角色和权限分为:系统管理员用户和业务办理用户,业务办理用户根据科室人员配置情况和分工,按照不同的业务类型,细分为初审、复审、审批不同角色,并享有与角色一致的不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