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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综合管理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综合管理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建房管〔2012〕1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房地产管理局(中心):

  为提高我省物业服务行业监管水平和服务效率,增加信息透明度,实现高效行政和政务公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纲要》、《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厅根据房地产行业电子政务建设需要,决定建立《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背景

  行政审批是政府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物业管理平台》是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网上申报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规定和要求,为满足各级物业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业动态监管的需要,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企业在线填报、主管部门在线审批、审批结果同步公示发布,同时满足公众信息查询、信用档案投诉处理”等应用为一体的网络综合政务管理服务平台。

  自2003年以来,我厅按照国家关于电子政务建设要求,组织部署了多项房地产行业电子政务系统建设。2009年启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政务管理平台》经过4年多的探索和实践,为《物业管理平台》建设和运行提供了借鉴经验。同时经过多年努力,各级物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的建设、工作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的不断提高,也为《物业管理平台》顺利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应用基础。

  二、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一)以“统一门户、统一标准、统一认证、互联审批”为指导思想。由省厅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统一组织建设网络平台和应用系统,集中部署在省厅官方网站外网,各级物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直接登录使用,遵循企业→县(市、区)→省辖市→省厅逐级上报、逐级审批的业务办理流程。

  (二)以“一站式服务、一表式申报、一条龙审批”为原则。一站式服务:全省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可直接登录平台进行业务办理和申报,不受地理位置限制。一表式申报:企业基于统一标准,实现资质、信用和统计的数据共享,相对独立的多个数据库满足多重政务上报需要,在方便申报的同时,有效地解决了数据失真和及时性差等问题。一条龙审批:由不同层级的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审批材料、审查意见和结果实时的在平台中记载和跟踪显示,提高了行政审批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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