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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蔬菜、食用菌、果树安全生产技术方案的通知

  (4)水:符合GB 5749规定
  2、原材料处理技术
  人工栽培的食用菌均是腐生菌,采用农林下脚料为主原料配制成培养基进行栽培。以木屑为栽培主原料的,进行原料安全性检测,若农药残留超标,采用浸水、发酵等方法处理达到合格后使用;以粪草为栽培主原料的,受污染的机会较多,如农药残留、重金属镉等,在栽培前对各种原料中相关成分进行必要的测试,选用处理后合格的原料为栽培基质。
  3、培养料中不允许使用的化学药剂
  (1)高毒农药
  不得在培养基质中加入三九一一、苏化203、一六○五、甲基一六○五、一○五九、杀螟威、久效磷、磷胺、甲胺磷、异丙磷、三硫磷、氧化乐果、磷化锌、磷化铝、氰化物、呋喃丹、氟乙酰胺、砒霜、杀虫脒、西力生、赛力散、溃疡净、氯化苦、五氯酚钠、二氯溴丙烷、四○一等高毒农药。
  (2)混合型基质添加剂
  含有植物生长调节剂或成分不清的混合型基质添加剂。
  (3)植物生长调节剂
  4、原辅材料的存放
  原辅材料保存过程中要通风,储藏环境要干燥。
  5、布局与环境
  原料仓库与拌料、制包、灭菌、冷却、接种区要保持一定距离。接种室和培养室与栽培场地要隔离。拌料结束后,要做好清除所有余料并清扫拌料机至不留料屑等清洁工作。
  6、培养基灭菌
  斜面培养基采用高压灭菌。原种和栽培种培养基采用常压灭菌,配置后要在4小时内进锅灭菌。灭菌完毕后,必须自然降压,不可强制降压。草腐类食用菌采用堆制发酵技术,建议有条件的地方木腐菌也采用发酵料栽培。
  7、接菌
  接种必须在接种室和接种箱等无菌环境中进行无菌操作,采用30瓦紫外线灯照射消毒杀菌。
  四、菌丝体培养
  菌袋在培养的过程中,注意培养室内“三温”的变化,即室温、堆温、料温。菌袋培养开始时,“三温”是一致的,随着培养时间的延长,菌丝体生物量的增加、堆温、料温逐渐开始高于室温,三者之间可分别相差0-4℃。在培养过程中,培养前期室温高些,达到25-26℃,后期随培养时间的延长,室温下降,最后室温降到16-18℃即可,保证菌丝生长的温度在22-24℃的最适条件下。
  五、出菇(耳)管理
  根据不同食用菌品种的栽培特点,创造适宜的生长环境,控制好通风、温度、湿度及光照,减少杂菌及病、虫害的发生。

  主要病虫发生程度与温度的关系

病虫害种类

温度(℃)

病虫害种类

温度(℃)

5-15

15-25

25-35

5-15

15-25

25-35

粘菌

无或轻

菇蚊

木霉

无或轻

菇蝇

细菌

无或轻

螨虫

无或轻

疣孢霉

夜蛾

胡桃肉状菌

谷蛾

碳角菌

跳虫



  主要品种与重要病虫害的关系

主要病虫害

各主栽品种的受害程度

黑木耳

平菇

香菇

金针菇

鸡腿菇

真姬菇

杏鲍菇

蘑菇

姬松茸

木霉

疣孢霉

细菌

菇蚊

菇蝇

螨虫

跳虫

线虫

粘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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