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湛江市千福田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地址及换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的复函
(粤经信商贸函〔2012〕2198号)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换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和变更公司经营地址的请示》(湛经信市场〔2012〕597号)收悉。根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及我委《关于申领、换发和变更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经信商贸〔2010〕626号),经审核,同意湛江市千福田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经营地址由“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4号”变更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中40号城市尚品大厦B幢7层707、708房”,同意该公司换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有效期三年。请你局依照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