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先进地区推荐材料的函
(陕政函〔2012〕124号)
全国“两基”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先进地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4号)要求,我省专门成立了省推荐评选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先进地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并印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先进地区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2〕31号),指导各设区市、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此项工作。初审材料经贵办初审通过后,我省按程序要求将有关推荐名单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现公示期已满,均未收到异议。现将我省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对象审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以及公示材料随函报上,请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