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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豫政办(2012)78号文件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通知

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豫政办〔2012〕78号文件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通知
(豫依法行政领办〔2012〕7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最近,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2〕78号,以下简称《意见》),对于全省行政机关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是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文件。认真贯彻执行这一重要文件,对于促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意见》的学习、贯彻和执行工作,现将近期的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要把《意见》作为2012年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定学习培训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知识竞赛、自学等形式,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意见》,确保学习培训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把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和学习《意见》结合起来。要通过学习培训,明确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增强行政执法为人民服务、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的意识,提高贯彻执行《意见》的自觉性。
  (二)广泛进行宣传。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报刊、电视台、电台、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让人民群众了解政府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心和效果,增强配合行政执法的主动性。为不断推进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和《意见》的贯彻执行,确定每年8月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宣传月。
  (三)组织开展培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涉及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因此,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都要参加培训。省政府法制办近期要抓好全省的骨干培训;市、县政府要抓好本地区的骨干培训;省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要在明确本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内容和措施的基础上,抓好本系统的培训。
  二、抓紧制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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