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审批、指导、协调全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在宏观规划、政策扶持、资金支持、信息咨询、海外引才渠道拓展等方面支持创业园发展。
(二)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留学人员及企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实施所在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创建工作。申请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材料包括:
1.创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报告。
2.本级鼓励留学人员创业的政策文件。
3.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4.入园留学人员企业基本情况。
(三)完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园区可实行多样化设置,采取自主建设和联合共建等形式,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坚持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积极吸收和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理念和运作经验,努力探索符合园区发展要求的管理运行模式,完善孵化功能,逐步增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培育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能力。
(四)建立留学人员来豫创业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培训,加强对创业初期在融资、市场开发、企业管理等方面的辅导,给予企业全面创业指导,协助解决问题,推动企业发展。
(五)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工作动态管理制度。重点对各创业园区的发展水平、招商引资、服务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评估范围,对考核优秀的园区,按照行政奖励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发展一般、工作不力的园区,加强业务指导,完善功能,促进发展。
(六)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评估机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留学人员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措施、管理及运行机制、服务体系、发展潜力和效益以及促进就业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通过考察评估,进一步规范创业园建设,创新服务手段,提高管理水平,促进留学人员创业园健康发展。
四、加强对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区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的专门服务机构,综合协调当地留学人员创业园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留学人员创业工作的指导。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留学人员创业园工作。
(二)优化创业服务。积极做好创业服务,协调有关方面,对留学人员创业园内创业的留学人员,在落户、签证、资格认定、企业注册、社会保险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对留学人员在创办企业、配偶子女就业、入学等方面遇到的特殊情况及时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