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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河南省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的意见

  1.创业园所在地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工作,制定明确的优惠政策。
  2.具有一定规模的孵化场地和相应的配套设施,有一定数量的留学人员企业入驻。
  3.有专门的管理服务机构,有一支素质较高、业务水平较强的管理服务团队和一套科学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
  4.吸引留学人员入园创业的措施完备,服务功能比较完善,能为入园留学人员及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切实解决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后顾之忧。
  (三)加快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步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人才观的要求,把以创业带动就业作为创业园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加快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把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示范基地、科技型企业家的培训基地。充分发挥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在凝聚人才、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四)开展省市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工作。鼓励省辖市政府参与创业园建设,从创业园区的规划建设、资金投入、政策制定与完善、管理机构职能的优化配置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不断提高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规模,培育壮大一批管理科学、服务完善、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骨干留学人员创业园。对发展较好、达到省部共建条件的留学人员创业园,积极申请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建。
  (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与发展的投入,可设立政府创业基金,支持留学人员创业,为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提供创业补贴。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立项、审批、办证等程序,在资金、土地、工商、税务等方面提供扶持和帮助,进一步实施优惠政策,营造有利于创业的良好环境。
  (六)加大留学人员创业支持力度。新进创业园创业的留学人员比照高校毕业生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留学人员企业吸收和接纳国内毕业大学生为企业骨干,参与企业的科技项目研究和开发,培育壮大高新企业,带动各类群体创业、就业,扶持更多的人员就业。
  (七)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园区投资主体多元化。引导社会资金和资本融入留学人员企业,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与海外留学人员合资或合伙创办企业。留学人员以技术、资金、实物等多种出资方式入股,占25%以上股份的股份制企业,均可认定为留学人员企业,享受留学人员企业的优惠政策。
  (八)加大引才力度。各级人社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吸引留学人员到创业园创业。通过组织海外人才交流、项目合作洽谈会,或组团到海外招聘活动等方式,将拥有高新技术和项目、资金的留学人员吸引到创业园区创业发展。
  三、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管理及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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