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业园所在地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工作,制定明确的优惠政策。
2.具有一定规模的孵化场地和相应的配套设施,有一定数量的留学人员企业入驻。
3.有专门的管理服务机构,有一支素质较高、业务水平较强的管理服务团队和一套科学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
4.吸引留学人员入园创业的措施完备,服务功能比较完善,能为入园留学人员及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切实解决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后顾之忧。
(三)加快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步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人才观的要求,把以创业带动就业作为创业园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加快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把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示范基地、科技型企业家的培训基地。充分发挥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在凝聚人才、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四)开展省市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工作。鼓励省辖市政府参与创业园建设,从创业园区的规划建设、资金投入、政策制定与完善、管理机构职能的优化配置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不断提高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规模,培育壮大一批管理科学、服务完善、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骨干留学人员创业园。对发展较好、达到省部共建条件的留学人员创业园,积极申请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建。
(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与发展的投入,可设立政府创业基金,支持留学人员创业,为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提供创业补贴。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立项、审批、办证等程序,在资金、土地、工商、税务等方面提供扶持和帮助,进一步实施优惠政策,营造有利于创业的良好环境。
(六)加大留学人员创业支持力度。新进创业园创业的留学人员比照高校毕业生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留学人员企业吸收和接纳国内毕业大学生为企业骨干,参与企业的科技项目研究和开发,培育壮大高新企业,带动各类群体创业、就业,扶持更多的人员就业。
(七)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园区投资主体多元化。引导社会资金和资本融入留学人员企业,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与海外留学人员合资或合伙创办企业。留学人员以技术、资金、实物等多种出资方式入股,占25%以上股份的股份制企业,均可认定为留学人员企业,享受留学人员企业的优惠政策。
(八)加大引才力度。各级人社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吸引留学人员到创业园创业。通过组织海外人才交流、项目合作洽谈会,或组团到海外招聘活动等方式,将拥有高新技术和项目、资金的留学人员吸引到创业园区创业发展。
三、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管理及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