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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固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的批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固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的批复
(宁政函〔2012〕145号)


固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固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的请示》(固政发〔2012〕19号)收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固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固原市是我区区域发展的次中心,也是关中-天水经济区、宁夏沿黄经济区和兰州-西宁经济区等陕甘宁多极中心格局中重要的节点城市。规划期内固原市定位为“宁夏南部及周边地区区域中心城市”。到2030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约为45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3.8平方公里内,人均建设用地119.5平方米。

  二、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统筹做好固原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按照城市性质定位,打好生态、扶贫、民族和谐、革命老区牌,充分利用生态、文化旅游、民族团结等优势资源,积极争取国家扶贫、区域发展、内陆开放等政策支持,大力推进产业化和城镇化,突出城市特色,塑造城市品牌,把固原建成六盘山区、陕甘宁革命老区科学发展示范区和民族特色鲜明的生态文化旅游城市。注重区域协调发展,加强与沿黄经济区的衔接联动,主动承接关中-天水经济区、兰州-西宁经济区的辐射,带动海原、同心等周边地区发展,打造固原-平凉-庆阳生态经济圈。实施“强核带动,以点带面”的城镇发展战略,推动人口向中心城区和县城集聚。以产业为抓手,以交通为纽带,全面推进中心城区与县城、县城与乡镇、城镇与乡村的统筹协调。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尽快形成“以旅游业、物流业、农副产品深加工、盐化工业、煤电化为支柱,以生物医药业、装备制造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穆斯林产业等为新的增长点,以生态农业为基础”的优势产业突出、集群优势明显、协同发展的综合性产业体系,努力建成宁南及周边地区产业集群中心。调整优化中心城区用地功能,加快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更新步伐,结合居住区和商业设施开发推进城中村改造,以街区为单元进行整体改造和开发建设,保障城中村和城郊村民顺利转变为城市居民。健全城市路网及停车泊位系统,逐步改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逐步扩大生态保护覆盖区域,促进生态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实施生态移民,发展生态产业,重点加强六盘山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点湿地、地质遗迹、历史文化景观的保护和建设。构建生态安全、环境良好的宜居城市和西部地区绿色生态屏障,积极争取成为国家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试点地区。重视城市风貌特色保护,弘扬民族文化、丝路文化、红色文化,立足文化、生态资源,发挥回族地区与伊斯兰世界联系的便利性,把固原打造成为面向全国乃至阿拉伯国家和伊斯兰世界的生态旅游休闲度假胜地。保护老城区的历史文化脉络及整体空间格局,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建设传统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城市景观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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