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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版权局、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通信管理局、中共湖南省委互联网新闻宣传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12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网络内容管理、依法从严查处侵权盗版违法网站,利用版权手段加强网络监管。

  四、实施步骤
  2012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部署阶段(7月3日-8月10日)。

  1.召开会议,部署全省专项治理工作。

  2.各地落实会议精神,制定行动和宣传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确定主动监管网站名单。

  (二)自查自纠与收集案源阶段(8月10日-8月31日)。

  1.进行自查自纠,组织引导合法经营的互联网企业和重点网站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找侵权盗版隐患。

  2.收集案件线索,组织动员国内外权利人组织和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充分利用12390反盗版举报电话等途径以及各地的投诉举报平台,收集案件线索。

  (三)集中治理阶段(9月1日-9月30日)。

  1.限期整改,各地有关部门要责令本地确定为主动监管的互联网企业和网站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要依法查处。

  2.集中执法,确定一批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各级版权、公安、通信管理部门要根据上级移交和自行收集到的案件线索开展打击行动,特别是对专门从事侵权盗版的非法网站,要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刑事移送工作,集中办理一批大案要案,始终保持集中打击的高压态势。
  (四)督查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1.各地汇总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填写统计表。

  2.开展督查,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调研专项治理行动情况。

  3.新闻通报,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外宣传我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通报专项治理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典型案例。

  4.总结奖励,及时总结专项治理行动成果;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2012年度版权执法有功单位和个人评选推荐范围。

  五、工作要求

  (一)继续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有关权利人组织的积极性。要发布奖励公告,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尤其是大案要案的重要线索,集中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二)继续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处罚力度。要充分发挥网络专项治理的体制机制优势,积极主动办案。对于顶风作案、多次实施侵权盗版活动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网站,要一律从严查处,特别要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力度,确保在办理大案要案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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