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顺政发〔2010〕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2009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污染减排,不断深化污染防治,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城乡生态不断优化,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打下了坚实基础。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区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授予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文明办等46家单位“2009年度顺义区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二、授予区水务局、马坡镇政府等10家单位“2009年度顺义区污染减排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三、授予穆立祥、赵志齐等92名同志“2009年度顺义区环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全区各相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进一步做好污染物减排工作,全面落实第十六阶段大气污染控制措施,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切实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建设现代文明和谐新顺义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顺义区200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顺义区200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46个)
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顺义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顺义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顺义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顺义区农村工作委员会、顺义区商务委员会、顺义区教育委员会、顺义区人民政府督查室、顺义区监察局、顺义区财政局、顺义区卫生局、顺义区水务局、顺义区统计局、顺义区园林绿化局、顺义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顺义区园林服务中心、顺义区广播电视中心、顺义区城镇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顺义区交通局、顺义区气象局、顺义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南彩镇人民政府、天竺镇人民政府、李遂镇人民政府、北务镇人民政府、牛栏山镇人民政府、杨镇人民政府、高丽营镇人民政府、北小营镇人民政府、李桥镇人民政府、后沙峪镇人民政府、胜利街道办事处、石园街道办事处、双丰街道办事处、空港街道办事处、空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林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汉石桥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北京鲜花港投资发展中心、北京临空国际经济开发中心、北京天竺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北京市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二、顺义区2009年度污染物减排工作先进单位(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