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
别
| 项
目
| 国家卫生区标准
| 责任单位
| 达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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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市容环境卫生
| 14
| 按照《城市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及《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要求建造和管理公厕,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其中公共汽车首末站、旅游景点、繁华街道、重点地区和大型公共场所周围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全区二类以上公厕比例>10%,基本消灭旱厕。
| 区市政市容委
区环卫中心
| 2010年4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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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街道路面平整,无污水坑凹,路边沟渠畅通,无残墙断壁,无垃圾渣土暴露,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乱设摊点,无乱挂衣物,无乱写、乱画、乱贴及随地吐痰现象。沿街楼房、阳台整洁、封闭规范;沿街单位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小街小巷做到定时清扫,随时保洁,积极推行灯光亮化工程。
| 区环卫中心
区市政市容委
区城管大队
市交通委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
| 2010年4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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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从业人员自身管理好;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给排水、防蝇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垃圾站;经营食品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辖区内无马路市场和无证、占道经营显现。
| 区市场中心
市工商局顺义分局
区卫监所
区城管大队
| 2010年4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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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新建居民小区绿化覆盖率>30%,人均绿地面积>5平方米;旧居民小区绿化覆盖率>25%,人均绿地面积2.4平方米,对人口密度过大的中心区,其绿化指标可适当放宽,但应积极实行立体绿化,做到见缝插绿,以提高绿化覆盖率;所属街道小区有花、有草、有行道树,基本消除裸露地面,主要街道有适量的街头绿化景点,建成一批花园式单位。
| 区园林中心
仁和镇
光明、胜利
石园、旺泉
| 2010年4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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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建筑工地管理组织健全,卫生制度落实,施工场地设置隔离护拦(高度不得低于1.8米),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车辆运输无遗洒滴漏;职工宿舍,食堂符合卫生要求;工地设置的临时厕所经常保持清洁,基本无蝇蛆。
| 区城管大队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2010年4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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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不涉及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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