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卫生区标准

责任单位

达标时间

市容环境卫生

14

按照《城市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及《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要求建造和管理公厕,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其中公共汽车首末站、旅游景点、繁华街道、重点地区和大型公共场所周围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全区二类以上公厕比例>10%,基本消灭旱厕。

区市政市容委

区环卫中心

2010年4月中旬

15

街道路面平整,无污水坑凹,路边沟渠畅通,无残墙断壁,无垃圾渣土暴露,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乱设摊点,无乱挂衣物,无乱写、乱画、乱贴及随地吐痰现象。沿街楼房、阳台整洁、封闭规范;沿街单位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小街小巷做到定时清扫,随时保洁,积极推行灯光亮化工程。

区环卫中心

区市政市容委

区城管大队

市交通委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

2010年4月中旬

16

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从业人员自身管理好;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给排水、防蝇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垃圾站;经营食品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辖区内无马路市场和无证、占道经营显现。

区市场中心

市工商局顺义分局

区卫监所

区城管大队

2010年4月中旬

17

新建居民小区绿化覆盖率>30%,人均绿地面积>5平方米;旧居民小区绿化覆盖率>25%,人均绿地面积2.4平方米,对人口密度过大的中心区,其绿化指标可适当放宽,但应积极实行立体绿化,做到见缝插绿,以提高绿化覆盖率;所属街道小区有花、有草、有行道树,基本消除裸露地面,主要街道有适量的街头绿化景点,建成一批花园式单位。

区园林中心

仁和镇

光明、胜利

石园、旺泉

2010年4月中旬

18

建筑工地管理组织健全,卫生制度落实,施工场地设置隔离护拦(高度不得低于1.8米),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车辆运输无遗洒滴漏;职工宿舍,食堂符合卫生要求;工地设置的临时厕所经常保持清洁,基本无蝇蛆。

区城管大队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2010年4月中旬

19

不涉及我区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