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2012年梯田建设工程先进县的决定
(甘政发〔2012〕94号)
兰州、天水、武威、庆阳、平凉、白银、定西、陇南市、临夏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2009年全省500万亩梯田建设工程启动实施以来,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省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项目区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提前半年实现了新修标准梯田500万亩的目标,圆满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在工程建设中,涌现出了一批梯田建设规模大、标准高、质量优、效益好的先进县区。
为鼓励先进,省政府决定授予3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通渭县等5个县“全省500万亩梯田建设工程省级示范县”荣誉称号;授予2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陇西县等13个县区“全省500万亩梯田建设工程省级先进县”荣誉称号;授予1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华池县等8个县区“全省500万亩梯田建设工程省级优秀县”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县区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各有关市州、县区要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扎实工作,在实施新一轮500万亩梯田建设工程中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梯田建设管理水平,为切实改变旱作农业区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