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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学、讲、评”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以“评”检验工作实效,促进作风转变
  一是自评。各单位每个干部都要对照发展标杆,制定具体的学习赶超计划,并明确对标赶超的工作路径,切实在工作中抓好落实。在年底全员述职中,重点总结自己对标赶超工作情况,通过自我评价,总结经验、查摆不足,为下一步更好的开展工作夯实基础。
  二是点评。各单位要结合赶超先进开展对标管理,要积极开展分管领导面对面点评、干部大会大家点评等形式多样的点评工作,通过点评引导和激发广大干部对标赶超的热情,激励广大干部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充分发挥对标赶超的主观能动性。自下而上评选推荐一批业务标兵、技术能手、学习明星,在市直机关树立一批“学、赶、超”的典型。
  三是民评。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各单位要经常主动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市直机关工委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市)区工作人员、各类企业、工商户、城乡居民等作为评议代表,对市直机关的工作开展评议。凡直接面对企业和群众,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公共服务和社会发展等密切相关的单位,要组织经常性的评议,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机关工作。市直机关工委、市纠风办等单位牵头组织企业评科长工作,将直接影响全市经济发展环境的机关内设科室、二级机构作为重点评议对象。重点评议机关中层干部是否真正为企业、群众、服务对象解难题、出实招、办实事;是否存在重管理轻服务、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手续是否简化,是否按照法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办理审批事项,有无搪塞应付、推诿扯皮、疲沓拖拉等现象;是否建立科学合理、便于监督的公开机制;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随意执法和不作为、乱作为、为政不廉等情况。对评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归类,集中向有关单位及纪检部门进行反馈。对线索清晰、反映强烈的问题,由市纠风办认真查处并严格责任追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机关要把开展“学、讲、评”活动作为争创活动的重要载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学、讲、评”活动工作责任制,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带头讲、带头评,学出成绩、讲出路径、评出实效。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学、讲、评”活动具体措施,明确对标赶超对象,细化活动的具体方案,5月底前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后,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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