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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及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7、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8、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9、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申报重点创新项目需附创新基金立项和验收结论证明)。
  10、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附件4: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

初审意见

承诺支持金额
  (重点创新项目填写)

 

 

 

 

 

 

 

 

 

 

 

 

 

 

 

 

 

 

 

 

 

 

 

 

 

 

 

 

 

 

 

 

 

 

 

 

 

 

 

 

 

 

 

 

 

 

 

 

 

 

 

 

 

 

 

 

 

 

 

 

 

科技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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